采购人 | 海南省公安厅 | ||
项目名称 | 海南省公安厅边界安全接入平台数据交换设备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边界安全接入平台数据交换设备一台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30.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边界安全接入平台数据交换设备是在2009年建设的海南省公安厅信息网边界接入平台项目采购的设备之一,设备产商为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该设备与平台中的集中监控与管理系统和级联管理系统配套使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第一章第四条第七项规定“必须与原采购设备配套的,主要是指主机已经采购必须配备专用附属设备或附属设备已经采购需要继续采购原主机的”。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公示期限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6529850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公安厅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吕先生0898-68836326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公安厅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529828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南省公安厅边界安全接入平台数据交换设备项目公示
一、采购人:海南省公安厅
二、采购项目:海南省公安厅边界安全接入平台数据交换设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说明:边界安全接入平台数据交换设备一台
四、采购金额:30万元
五、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
六、拟定供应商:
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0号华业高科技产业园3号楼1-3层
七、申请理由:
边界安全接入平台数据交换设备是在2009年建设的海南省公安厅信息网边界接入平台项目采购的设备之一,设备产商为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该设备与平台中的集中监控与管理系统和级联管理系统配套使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第一章第四条第七项规定“必须与原采购设备配套的,主要是指主机已经采购必须配备专用附属设备或附属设备已经采购需要继续采购原主机的”。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八、专家名单:
陈托权 工作单位: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王列峰 工作单位:海南师范大学
陈凯 工作单位: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九、专家论证意见:
经专家组论证,认为该项目采购内容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文件规定。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第一章第四条第七项规定“必须与原采购设备配套的,主要是指主机已经采购必须配备专用附属设备或附属设备已经采购需要继续采购原主机的”
专家组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十、公示期限:2016年9月6日 —2016年9月12日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公安厅厅和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海南省公安厅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836326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98-66529850
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0898-68531439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