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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商务厅信息系统2017年运维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7-06-02 17:32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南省商务厅
项目名称 海南省商务厅信息系统2017年运维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运维项目涉及海南省商务厅各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应用系统、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标准规范等方面,涉及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海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海南商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海南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海南家政信息服务平台、海南会展网、海南招商网、海南城乡市场运行监测调控网等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17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海南省商务厅将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商务行业所有信息系统运维项目进行采购,拟采购供应商为海南省商务厅商务信息中心。理由如下: (一)海南省商务厅商务信息中心是商务厅下属事业单位,自2004始,就一直承接商务行业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工作。继续由商务厅商务信息中心负责项目维护,有利保障海南省商务厅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平稳、有序的运行,确保商务管理数据的完整,推动政务大数据应用的落地。 (二)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的通知》(琼编办﹝2015)95号)文件批复,海南省商务厅商务信息中心被认定为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符合《财政部 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中有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措施要求:“2020年底前,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应当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海南省商务厅商务信息中心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66529805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商务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冯先生13876818866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商务厅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529828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财政部门联系人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海南省商务厅信息系统2017年运维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人:海南省商务厅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南省商务厅信息系统2017年运维项目

三、采购项目说明:运维项目涉及海南省商务厅各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应用系统、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标准规范等方面,涉及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海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海南商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海南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海南家政信息服务平台、海南会展网、海南招商网、海南城乡市场运行监测调控网等系统。

四、采购预算金额:170万元

五、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

海南省商务厅商务信息中心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4号燃化大厦13楼

七、申请理由:

海南省商务厅将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商务行业所有信息系统运维项目进行采购,拟采购供应商为海南省商务厅商务信息中心。理由如下:

(一)海南省商务厅商务信息中心是商务厅下属事业单位,自2004始,就一直承接商务行业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工作。继续由商务厅商务信息中心负责项目维护,有利保障海南省商务厅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平稳、有序的运行,确保商务管理数据的完整,推动政务大数据应用的落地。

(二)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的通知》(琼编办﹝2015)95号)文件批复,海南省商务厅商务信息中心被认定为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符合《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中有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措施要求:“2020年底前,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应当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八、专业人员的名单:

梁启健      职称:处长 

工作单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陈  德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农行海南省分行

刘  蓉      职称:律师

工作单位: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

九、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

《财政部 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2020年底前,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应当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海南省商务厅商务信息中心是海南省商务厅下属事业单位(《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的通知》琼编办[2015]95),负责承接商务行业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工作,为商务行业信息系统提供全方位的日常信息管理、技术支持及应用资源环境、网络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工作,被认定为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符合《意见》中的上述规定。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条例<释义>》对第二十七条的解释“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主要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并兼顾改革的力度和进度要求,从而允许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经专家组论证,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拟定供应商“海南省商务厅商务信息中心”进行采购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商务厅和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海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876818866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66529805

 

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0898-68531439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 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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