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南省公安厅 | ||
项目名称 | 海南省公安厅厢式专用汽车采购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厢式专用汽车采购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19.81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本项目三次询价采购均因实质性响应家数不足导致采购失败,为尽快完成采购工作,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南省合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南海大道豪门汽车城 |
公示期限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65301387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公安厅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吕振军68836319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公安厅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529828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海南省公安厅厢式专用汽车采购项目”公示
一、采购人:海南省公安厅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南省公安厅厢式专用汽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说明:厢式专用汽车采购
四、采购金额:19.81万元
五、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海南省合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南海大道豪门汽车城
七、申请理由:
本项目三次询价采购均因实质性响应家数不足导致采购失败,为尽快完成采购工作,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八、专业人员名单:
刘大勇 职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林 松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海口公交集团维修分公司
袁海献 职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海南省诉讼证据鉴定中心
九、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
根据本项目的采购失败公告(公告日期:2017年7月5日、2017年8月15日、2017年10月25日)内容,本项目三次采购均因实质性响应不足法定家数导致采购失败。
因本项目采购车辆为特种车辆,车辆内部还需要进行改装,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的车辆改装资质才能进行改装,且国内可实质性响应该项目的供应商有限。
因此,经专家组论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第三条第一款以及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十、公示期限: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1月28日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公安厅和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海南省公安厅
联系人:吕振军 联系电话:68836319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65301387
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0898-68531439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