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单一来源公示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期(海南)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8-09-12 17:18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项目名称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期(海南)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期(海南)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938.9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详见公告正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北京拓普丰联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华严北里健翔3号地峻峰华亭嘉园C座住宅楼2011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65301387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月媚66521126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529828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财政部门联系人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期(海南)项目”公示

 

一、采购人: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期(海南)项目

三、拟采购的服务说明: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期(海南)项目”。

四、采购金额:938.9万元

五、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北京拓普丰联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华严北里健翔3号地峻峰华亭嘉园C座住宅楼2011

七、申请理由:

(一)项目建设背景及情况说明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的建设,我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国办函[2016]74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面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100号)指导思路,开展本次项目建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期(海南)项目》于2017年 10月25日通过了省工信厅的立项批复,拟建设如下8个系统: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建设;

2、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

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系统建设;

4、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管理应用平台建设;

5、“多证合一”登记管理系统建设;

6、“双随机、一公开”业务系统改造;

7、简易注销业务系统改造;

8、双告知业务系统改造。

(二)建设关键性要求

1、时间要求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期(海南)项目建设所含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系统、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管理应用平台、“多证合 一”登记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业务系统改造、简易注销业务系统改造、双告知业务系统改造8个系统,均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由海南省政府和原国家工商总局多次下文督办,明确时间点要求及建设任务。各项工作均为2017年临时追加任务,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项改革任务相互连接紧密而且间隔时间短。

2、经济成本与效益

为了能够保证按时完成国务院、省政府和原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的改革任务,同时从经济成本与效益角度考虑,能简单快速地建设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应用系统和IT投资在现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和扩展。最优的选择方式就是选择原有的系统开发商北京拓普丰联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拓普公司”)对各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若选择其他开发商,在时间紧、任务重,又不了解现有业务系统的情况下,首先将面临承担巨大的时间风险,无法按时完成任务。而且就工商业务能力的对比,其他开发商的技术能力和集成能力,也将带来整体架构无法一体化和无缝集成的技术风险。再者,其他开发商若选择取代式的开发,也将带来更大的成本投入。

3、新建系统与原系统的关联性分析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期(海南)项目的建设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期(海南)项目的基础上进行的扩展和新建。本次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共包括8个系统的建设及改造。

本次项目的8个升级改造建设内容与一期项目进行关联性分析如下:

3.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建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需要在原一期公示系统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系统功能升级和完善。因此,建设过程中需有效利用原有的国家公示系统市场主体信息库及体系架构,扩展地方频道应用,加强对工商以外政府部门的涉及数据归集和公示能力。

3.2.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

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需与我省现有工商综合业务系统中包括名称核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名称变更登记、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在内的各个环节进行业务联动、无缝对接,两大系统的业务密不可分。且在企业名称库、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一人有限公司资格、敏感词验证、企业名称与经营范围“负面清单”限制等诸多环节,两个系统之间需保持数据互通和实时更新。如果还是我省工商综合业务系统的开发商进行全程电子化系统开发,将造成各系统中的各类状态数据对接困难,业务逻辑处理难以统一等问题。随着商事登记改革的不断推进,业务系统迭代速度加快,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也需要进行同步更新,若新建系统与原有系统不是同一开发商,将难以保证系统的同步升级。

3.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系统建设

该系统需要在原业务系统名称登记模块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利用原业务系统与总局的数据交换渠道,下载总局的企业名称禁限用词库(该文件为原工商总局涉密文件),提供企业自主申报名称的方式,形成对当前业务系统名称核准方式的扩充。企业设立前的两种名称获取方式,共同形成一个统一的名称库,作为业务系统和全程电子化系统的名称查重基础。

3.4.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管理应用平台建设

该平台需在工商综合业务系统的“企业证照管理”子系统上进行建设。企业被核准后,在打印纸质营业执照之前,将产生电子营业执照。当企业办理变更(备案)或注销等业务时,电子营业执照会随着纸质营业执照的变化进行同步更新。这些信息将通过原业务系统与总局系统之间的对接渠道,适时推送到总局,并同步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中。

3.5.“多证合一”登记管理系统建设

该系统是在市场主体设立过程中,通过原业务系统中的设立登记子系统实现。在市场主体设立、变更(备案)过程中,涉及到多证合一改革政策所覆盖的工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后其他政府部门备案的内容,可通过其他部门提供的特定行业类型、企业类型或是经营范围专用词汇,由工商综合业务系统进行自动匹配分类。在市场主体申请的业务审核通过后,数据将被推送到相关的备案部门。由此可见,多证合一登记管理系统与现有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具有高关联度。

3.6.“双随机、一公开”业务系统改造

该系统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期(海南)的“部门协同监管”子系统的业务应用基础上进行重构。对于工商部门来讲,与工商综合业务系统使用公共的组织机构、人员信息等内容,不管工商部门还是其他涉企政府部门,其监管对象都是由工商业务系统进行推送,并根据不同的登记机关进行执法人员信息的匹配。抽查前的计划、任务及检查后的结果都将通过公示系统(海南)进行公开公示。

3.7.简易注销业务系统改造

该系统需在原业务系统中“注销登记”子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根据系统设置的筛选条件,比对综合业务系统和公示系统中的企业数据信息,系统自动判断企业是否具备简易注销资格。具备简易注销资格的企业通过国家公示系统申请后,业务系统进行受理,申请企业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国家公示系统对社会进行公开公示。同时,通过协同监管系统向税务、社保、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进行申请企业相关信息的推送。若有相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对业务产生异议,异议信息将回传到工商业务系统中,业务人员可直接终止企业简易注销业务的办理;若无异议信息,则该业务将会在原有的注销模块中继续流转直至流程终结。由此可见,该系统功能与现有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关联程度较大,并且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对接和融合。

3.8.双告知业务系统改造

该系统需在工商综合业务系统“设立登记”子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对于办理新设立或者变更(备案)的企业,系统提示业务人员注意过滤是否有前置许可事项。若涉及到企业前置许可改后置许可的许可经营事项,可根据相关许可审批部门提供的专用词语或者特定行业类型,通过语义分析系统,过滤出需要办理后置许可证的市场主题信息,按照逻辑上同级推送的原则,通过党政信息中心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给相关部门,同时通过国家公示系统的“部门协同监管”子系统进行同步推送。

综上分析可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期(海南)项目的建设内容不仅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期(海南)基础上进行的升级和改造,更需要与现有工商业务系统进行部分内容的融合。因此,必须保持新建系统与现有各业务系统建设的一体化,且各系统的业务规则需保持高度的一致性。

4、新建系统扩展及升级要求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项政策的推进落地,信息化建设中对于扩展性要求也随之更高。为了更好的推动改革,落实政策,实现总局的信息化建设要求,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期(海南)项目的建设,将高度关注开发商对于系统建设方面的扩展能力和延续能力。

目前,我国的政府信息化建设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各部门、各业务系统都在不断的进行更新迭代和创新发展。因此,对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期(海南)项目的建设的后期升级服务,需要开发商不仅具备升级服务能力,更要有保障系统整体的同步升级能力。

(三)原有开发商优势分析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期(海南)、省级工商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均由拓普公司开发和运行维护。

因此,原有开发商对海南省信息化建设情况和业务系统有着深刻的理解,并在业务系统的无缝衔接、数据互通、系统融合和同步升级等方面具备天然优势,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实现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开发,更好地满足海南省工商局各项业务的开展需要。且能够省去重复的调研、开发和调试工作,在加快时间进度的同时,降低了人力成本和重复建设性成本。

原有开发商充分了解海南省省级工商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的功能和数据结构,实现设计层面和应用层面一体化建设;能够充分整合现有和新增业务资源,实现数据库层面一体化建设;能够融合新增和扩展的业务应用,实现管理层面的一体化。且能够更好的保证原系统数据能够导入新系统当中,不影响以上省级系统中的数据安全性。

在新建的应用软件的功能上,原有开发商能够在保持原业务一体化设计、实用性优点的特性上,根据新的业务需求建设新系统,充分考虑用户原有的使用习惯,提升用户使用的便捷性与高效性。同时,完全兼容现有的海南工商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不仅能与其实现无缝对接,更能够保持统一的业务规则。

同时,原有开发商通过对工商各业务系统的整体规划设计,融合政策发展趋势和迭代性需求,在原有系统扩展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完善,能够保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二期项目的建设具备更好延续性和扩展性。并且原有开发商能够在系统的同步升级、更新上具备更强的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支撑。

作为原有开发商的拓普公司始终密切关注工商总局的政策与改革动态,对涉及到工商相关软件改造的内容,拓普公司会组织内部专家团队以最快的时间进行解析,形成既能够把握政策,又能够紧扣实际业务的解决方案。研发中心将根据最新的解决方案以最快的时间将政策内容体现在工商相关软件中,在保障系统不断更新升级的同时,给予系统更好的延展性。

综上,现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二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由拓普公司承接该项目建设。

八、专业人员名单:

姓名:李海昕      职称:信息系统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中共海口市委党校

姓名:蓝娟娟      职称:计算机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海口市财政信息中心

姓名:王国海      职称:计算机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海南省住建厅

姓名:童振新      职称:计算机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姓名:李传胜      职称:计算机网络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九、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项目的建设及运维方为“北京拓普丰联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本次“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期(海南)项目”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

经专家组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以及《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一)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第四条 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包括:(八)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拟定供应商“北京拓普丰联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十、公示期限:2018年9月12日-2018年9月19日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人:吴月媚          联系电话:66521126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65301387

 

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0898-68531439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2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