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口市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6-09-14 17:26
项目概况
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E座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6-09-2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 项目编号 HNDY-2016002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15598.03
最高限价(万元) 15598.02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主要对秀英区西秀镇、永兴镇进行镇墟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下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道路路面改造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街景立面整治提升工程等。其中,永兴镇镇墟拟改造道路为荔香路、洪王北街、通发路,荔香路道路长度为4700m,洪王北街道路长度为399m,通发路道路长度为1080m。项目的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电力及通信工程、燃气工程(预留管位)、景观绿化工程、建筑立面改造工程、公厕、旅游驿站、垃圾中转站等;西秀镇拟改范围为粤海大道与海榆西线的十字路口起,至丰盈小学西侧为止,约1.7公里路段的镇墟两侧街道及荣山村、龙山村、福永村、文章村、儒宗村、丰盈村的6个村庄入口改造,同时拟对高架铁路与公路围合的绿地进行景观提升,主要改造内容为道路工程(人行道改造)、景观绿化工程(含高架桥下公园)、建筑立面改造工程、垃圾中转站、旅游驿站、公厕等。

(二)项目投资规模: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包括长流镇、东山镇、永兴镇、西秀镇四个镇墟,可研估算总投资为39379.96万元。其中长流镇、东山镇可研估算投资为23781.94万元,永兴镇、西秀镇可研估算投资为15598.02万元。

本项目为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可研估算总投资15598.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2114.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328.11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155.41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本项目经职能部门审查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10.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授权海口市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的实施机构。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口市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该项目的社会资本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诚邀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一)本项目不限于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115家社会资本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1、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任一方)如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在竞争性磋商时不对其进行基本条件中第1、2条的审查,其他条件还需资格审查。 2、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成员)如未列入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在竞争性磋商时将对其进行资格后审,需满足下面全部基本条件。 (二)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任一方)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社会资本方资格符合“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的基本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系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净资产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方)经审计的2015年财务报告中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 (3)具有良好的企业声誉,最近五年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3、资质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方)或其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有同类资质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业绩要求:近5年来(201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至少一方)具备至少1项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市政道路施工业绩。在建或完工的均可。 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报名时可仅以受邀申请人的名义报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及权利义务。未经项目实施机构书面许可。不得更改联合体各方组成结构、出资比例及职责等。 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6-09-18 至 2016-09-22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E座7楼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1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6-09-2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6-09-26 09:3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76850228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4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238853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E座7楼
项目联系人 马恺妮 项目联系电话 15203651863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关于海口市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公告

海口市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委托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你单位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审查或符合其他邀请要求,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的竞争性磋商工作。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

二、项目编号: HNDY-2016002

三、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四、项目授权主体:海口市人民政府、秀英区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海口市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内容: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主要对秀英区西秀镇、永兴镇进行镇墟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下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道路路面改造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街景立面整治提升工程等。其中,永兴镇镇墟拟改造道路为荔香路、洪王北街、通发路,荔香路道路长度为4700m,洪王北街道路长度为399m,通发路道路长度为1080m。项目的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电力及通信工程、燃气工程(预留管位)、景观绿化工程、建筑立面改造工程、公厕、旅游驿站、垃圾中转站等;西秀镇拟改范围为粤海大道与海榆西线的十字路口起,至丰盈小学西侧为止,约1.7公里路段的镇墟两侧街道及荣山村、龙山村、福永村、文章村、儒宗村、丰盈村的6个村庄入口改造,同时拟对高架铁路与公路围合的绿地进行景观提升,主要改造内容为道路工程(人行道改造)、景观绿化工程(含高架桥下公园)、建筑立面改造工程、垃圾中转站、旅游驿站、公厕等。

(二)项目投资规模: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包括长流镇、东山镇、永兴镇、西秀镇四个镇墟,可研估算总投资为39379.96万元。其中长流镇、东山镇可研估算投资为23781.94万元,永兴镇、西秀镇可研估算投资为15598.02万元。

本项目为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可研估算总投资15598.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2114.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328.11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155.41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本项目经职能部门审查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为准。

 

七、申请人(社会资本方)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限于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115家社会资本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1、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任一方)如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在竞争性磋商时不对其进行基本条件中第1、2条的审查,其他条件还需资格审查。

2、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成员)如未列入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在竞争性磋商时将对其进行资格后审,需满足下面全部基本条件。

(二)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任一方)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社会资本方资格符合“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的基本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系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净资产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方)经审计的2015年财务报告中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

(3)具有良好的企业声誉,最近五年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3、资质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方)或其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有同类资质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业绩要求:近5年来(201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至少一方)具备至少1项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市政道路施工业绩。在建或完工的均可。

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报名时可仅以受邀申请人的名义报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及权利义务。未经项目实施机构书面许可。不得更改联合体各方组成结构、出资比例及职责等。

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八、报名事项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办法

(一)报名和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2016 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2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00(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秀英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E座7楼)。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发售给申请人,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为方便申请人制作响应文件使用;当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四)报名方式:由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加盖了申请人公章的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前往上述地点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926日 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十、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一)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

海口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kou.gov.cn);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

(二)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购买磋商性文件的单位,磋商文件与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内容为准。

十一、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16年9月14日起至2016年9月22日。

十二、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名称:海口市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4号

联系人:廖至金

联系电话:18976850228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E座7楼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5203651863

传真: 0898-65238853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