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NDY-2016002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6-09-14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详见澄清公告 | ||
更正日期 | 2016-09-21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76850228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4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23885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E座7楼 | ||
项目联系人 | 马恺妮 | 电话 | 15203651863 |
关于海口市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澄清公告
(二)
一、原公告项目名称: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
二、原公告项目编号:HNDY-2016002
三、首发公告日期:2016年9月15日
首次澄清公告日期:2016年9月20日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相关内容澄清
本次对原磋商文件的内容做如下澄清及修正:
1、原公共及磋商文件中P1页中“海口市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委托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你单位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审查或符合其他邀请要求,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的竞争性磋商工作。”
现澄清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海口市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委托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海口市秀英区镇墟改造工程项目(西秀镇、永兴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原磋商文件目录及P1页标题“竞争性磋商邀书。”
现澄清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原磋商文件P19页中“(四)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小写¥100万元)。”
现澄清为“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小写¥100万元)。”
六、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名称:海口市秀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4号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18976850228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E座7楼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5203651863
传真: 0898-65238853
原公告和磋商文件与更改公告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更改公告内容为准,原公告和磋商文件的其它内容均不作变动。
特此公告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