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南省财政信息中心 | ||
项目名称 | 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项目收入收缴电子化实施部署部分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本项目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7号)要求,为适应财政部关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需求,推进我省非税收入电子化管理工作,提升我省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在现有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简称“非税系统”),实现全国性的非税收入收缴统一项目识别码、缴款识别码、缴款渠道。要完成此项工作,非税系统升级改造开发内容包含:一是满足财政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要求的电子缴款适配器开发及部署;二是建立与海南新版非税系统的接口及测试联调;三是完成全国非税收入项目库项目识别码与海南收费项目编码匹配。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39.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本项目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7号)要求,为适应财政部关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需求,推进我省非税收入电子化管理工作,提升我省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在现有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简称“非税系统”),实现全国性的非税收入收缴统一项目识别码、缴款识别码、缴款渠道。要完成此项工作,非税系统升级改造开发内容包含:一是满足财政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要求的电子缴款适配器开发及部署;二是建立与海南新版非税系统的接口及测试联调;三是完成全国非税收入项目库项目识别码与海南收费项目编码匹配。 财政部非税收入电子化系统及电子缴款适配器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工作由博思公司子公司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为与全国版非税系统衔接,顺利完成财政部关于非税电子化的工作要求,特申请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0号楼4层4-02室 |
公示期限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苏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28224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财政信息中心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8567676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4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28224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1102室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一、采购人:海南省财政信息中心
二、采购项目: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项目收入收缴电子化实施部署部分
三、采购金额:39万元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
五、拟定供应商: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六、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0号楼4层4-02室
七、项目说明及申请理由:
本项目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7号)要求,为适应财政部关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需求,推进我省非税收入电子化管理工作,提升我省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在现有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简称“非税系统”),实现全国性的非税收入收缴统一项目识别码、缴款识别码、缴款渠道。要完成此项工作,非税系统升级改造开发内容包含:一是满足财政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要求的电子缴款适配器开发及部署;二是建立与海南新版非税系统的接口及测试联调;三是完成全国非税收入项目库项目识别码与海南收费项目编码匹配。
财政部非税收入电子化系统及电子缴款适配器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工作由博思公司子公司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为与全国版非税系统衔接,顺利完成财政部关于非税电子化的工作要求,特申请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1:韦俊权 海南师范大学 科长
专家2:王国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高工
专家3:林洪波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 高工
专家1:海南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7号)要求,在现有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实现全国性的非税收入收缴统一项目识别码、缴款识别码、缴款渠道。要完成此项工作, 需对原非税系统升级改造开发,原系统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工作由博思公司子公司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此项目符合工业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第四条(五)上级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要求,且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同意的, 专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2:鉴于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项目收入收缴电子化实施部署部分原由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是由财政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要求的电子缴款适配器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按照“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第四条(五)“上级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要求,且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同意的”条款,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3: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项目收入收缴电子化实施部署部分项目同财政部非税收入电子化系统及电子缴款适配器具体工作由博思公司子公司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根据“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款“上级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要求,且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同意的”,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1、采购人:海南省财政信息中心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4楼
电 话:0898-68567676
联系人:曾先生
2、代理机构: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1室
邮 编:570310
电 话:0898-65328224 传 真:0898-65328214
联系人:苏先生
3、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楼,
联系电话:0898-68550219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