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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共绿化管理所-新大洲大道隔离带花坛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众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11 10:24
项目概况
新大洲大道隔离带花坛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19-04-02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大洲大道隔离带花坛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HNZH2019-011
预算金额(万元) 310.531057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新大洲大道隔离带花坛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海口市新大洲大道

3、建设内容及规模:乔木种植、草皮铺植、土方工程、树木支撑架等。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6、质量要求:合格。

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105310.57元,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工程施工或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本项目要求岗位人员的岗位证书必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纳税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7)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19-03-12 至 2019-03-18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9-04-02 09:30
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公共绿化管理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5393465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敬贤路8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众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982789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7号正业广场正业阁19-20层1908房
项目联系人 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982789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南众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下同)受海口市公共绿化管理所(简称“采购人”下同)的委托,就新大洲大道隔离带花坛改造工程(项目编号HNZH2019-011)所需的相关服务或货物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大洲大道隔离带花坛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海口市新大洲大道

3、建设内容及规模:乔木种植、草皮铺植、土方工程、树木支撑架等。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6、质量要求:合格。

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105310.57元,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工程施工或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本项目要求岗位人员的岗位证书必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纳税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7)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标书时间:2019年3月12日08:30:00 2019年3月18日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标书地点:在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7号正业广场正业阁二单元1908房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套(售后不退)。

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931817:30:00(北京时间)。

四、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

3、开标时间:2019年4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

5、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请于2019年4月02日09时30分前转入以下账号(缴纳保证金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南沙支行

开户名称:海南众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10 9001 0400 05082

6、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的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密封,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五、 其他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公共绿化管理所

地  址:海口市敬贤路8号

联系人:潘主任           

电话:0898-65393465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众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7号正业广场正业阁二单元1908房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898-68982789


附件:
招标文件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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