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NYZ-2022279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南晶彩服饰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醴陵市船湾镇金子坪居委会镇兴街88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欧陈香
联系电话:15873355666
被投诉人:海南亿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A8-10中房高级公寓1201房
法定代表人:陈文婷 联系电话:0898-68511162
相关供应商二:浙江豪俪服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括苍东路128号园区二楼车间。
法定代表人:王怀茜 联系电话:17706779688
相关供应商三:海南晓丹服饰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路三街2号
法定代表人: 林哓蛋 联系电话:15289806666
四、项目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海南亿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2022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采购(项目编号:HNYZ-2022279,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被投诉人于2022年11月3日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2022年11月25日发布中标公告,载明中标供应商为温州双佳服饰有限公司。
投诉人为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之一,其因认为本项目评审过程存在违规情形,于2022年12月5日向被投诉人提出第一次质疑,于2022年12月12日向被投诉人提出第二次质疑。被投诉人对投诉人的第一次质疑进行了书面答复,但以超过质疑期限为由拒收了投诉人的第二次质疑,并出具了《拒收函》。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遂于2023年1月3日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经审查后于2023年1月9日向投诉人出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限投诉人于五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后重新提起投诉。后投诉人经补正材料后于2023年1月12日重新提起投诉,本局于2023年1月13日收悉。因投诉人提出本次投诉是否经合法质疑属本次投诉需进一步查明的事实,本局经审查予以受理,向投诉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向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送达投诉书副本,通知被投诉人和采购人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现已审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鉴于本局于受理后发现投诉事项一、四、五、六未经合法质疑,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投诉事项二、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故,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条及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湖南晶彩服饰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书,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