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太坡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 |||||||||||||||||||||||||||||||||||||||||||||||||||||||||||||||||||||||||||||||||||||||||||||||||||||||||||||||||||||
项目编号 | HNDY--2017004 | |||||||||||||||||||||||||||||||||||||||||||||||||||||||||||||||||||||||||||||||||||||||||||||||||||||||||||||||||||||
联 系 人 | 李工 | |||||||||||||||||||||||||||||||||||||||||||||||||||||||||||||||||||||||||||||||||||||||||||||||||||||||||||||||||||||
联系电话 | 15108961781 | |||||||||||||||||||||||||||||||||||||||||||||||||||||||||||||||||||||||||||||||||||||||||||||||||||||||||||||||||||||
行政区域 | 昌江县 | |||||||||||||||||||||||||||||||||||||||||||||||||||||||||||||||||||||||||||||||||||||||||||||||||||||||||||||||||||||
预算金额 (万元) |
3877.03 | |||||||||||||||||||||||||||||||||||||||||||||||||||||||||||||||||||||||||||||||||||||||||||||||||||||||||||||||||||||
项目概况 | 资格预审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太坡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HNDY--2017004)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太坡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HNDY--201700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授权主体: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六、项目的运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七、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远期总规模1万m³/d,近期规模5000m³/d,分阶段实施,一阶段规模2500m³/d。包括污水处理厂1座,场外泵站1座,配套给排水、电气、道路、绿化、围墙、门卫、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功能。 (1)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建筑面积1256.76平方米,包括沉砂池、水解酸化池、一体化A2/O池、活性砂滤池、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变配电间、设备间、加药间、厂区污水提升泵房、门卫及管理用房等设施;其中,道路广场2506平方米,绿化15413平方米,进厂道路702.5平方米,围墙565m,大门2个。 (2)厂外泵站工程:新建厂外泵站1座,建筑面积57平方米,包括事故调节池、粗格栅及进水泵房、配电室及值班室等设施;敷设厂外管线179米;其中,道路广场112平方米,绿化253.7平方米,进站道路192平方米,围墙103.4m,大门1个。详见“表 项目主要产出说明”。 (二)项目运营内容 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 运营服务主要包括: 1、基础管理:建立完善工艺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配有符合相关技术岗位要求的职称人员和管理人员;运行台账要按时准确的记录;定期对职工人员进行培训;及时、准确、完整的向环保主管部门上报各种报表。 2、运行管理:各工艺段操作规程上墙;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巡检;污水处理各工艺段运转正常;在生产运行中使污水处理设施和设备经常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作到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等符合设计要求;污泥浓缩(调节)、脱水药剂、污泥脱水,消毒设施等运行正常;药剂按规定比例配置使用。 3、水质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对水质进行化验;按相关规定安装进出厂水在线计量、检测设备;水质报表要按期进行登记录入;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污泥按设计要求处置,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填埋。 4、设备管理:要保持设备的整洁,完好率达到规定的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特殊设备要取得相关合格证书后才能投入使用;再生水满足规定的标准,有完善的工艺管理技术规程。 5、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重点安全防护部位和设备有明显标识;岗位人员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危险品储存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物品;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6、厂容厂貌:建构筑物外观整洁、完好、未出现破损,处理设施完好,环境整洁。 (三)项目产出 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提供以下服务: 1、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厂外泵站等工程的投资和建设; 2、在建设完成后,对本项目完成十九年的运营和维护。 3、在合作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昌江黎族自治县或其指定的单位。 项目主要产出说明见下表: 项目主要产出说明
(四)项目建设投资规模 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投资为4633.9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340.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75.22万元,预备费195.8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88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本项目经职能部门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为准。 (五)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投资为4633.91万元,扣除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中政府已支付的前期费用756.88万元后,纳入PPP合作的项目总投资额为3877.03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为准)。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163.11万元(占总投资的30%),由成交社会资本出资。剩余2713.92万元(占总投资的70%)项目建设资金由成交社会资本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取得。
本项目合作期为二十年,其中建设期一年、运营维护期十九年。 (七)项目回报机制 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PPP项目合同,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使用者付费由政府向入驻于工业园区的企业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收取的污水单价由政府部门委托专业咨询机构根据项目的商务条款进行财务测算,经县财政局、水务局、物价等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县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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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符合政策要求 |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主体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系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3、业绩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方)近3年(2014年至发布公告时间止)履行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业绩,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项目(含1个)且项目建设或运营规模不低于1万吨/天。项目业绩主要是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在建或已完工的均可。 4、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具有良好的企业声誉,最近五年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5、资质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方)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及权利义务。未经项目实施机构书面许可,不得更改联合体各方组成结构、出资比例及职责等。 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
审查标准 方法 |
详见公告正文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 2017-12-26 10:55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 2018-01-04 18:00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 | http://218.77.183.48/htms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网上购买 |
提交截止时间 | 2018-01-17 08:30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8-01-17 08:30 | ||
资格审查地点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2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26666654 | ||
采购人地址 |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98号 | ||
代理机构 | 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E座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2388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