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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儋州工业园王五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发表时间:2021-03-31 22:11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儋州工业园王五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项目编号 HNHZ-2021-008
联 系 人 周帆
联系电话 0898-66250922
行政区域 儋州市
预算金额
(万元)
7198.92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儋州工业园王五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2、项目实施机构:儋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位置:儋州市王五镇王五工业园。

5、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0.35万m3/d,远期处理规模1.5万m3/d;尾水排放管道管径DN800,长约800m。王五园区污水处理厂按照一次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建设,厂区污水处理总规模1.5万m3/d,其中:近期建设规模0.35万m3/d,厂区工艺主体构筑物按0.35万m3/d实施,设备均按0.35万m3/d规模进行安装调试,远期建设规模为1.5万m3/d。

6、投资规模:根据本项目可研报告,本工程总投资为7,198.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66.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45.98万元,预备费335.62万元,建设期利息120.8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

7、合作期:30年(含建设期1年)。

8、运作模式:项目拟采用PPP模式,BOT(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或其独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投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并在合作期届满后将项目经营权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具体如下:

(1)儋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儋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协调本项目各项工作的推进。

(2)儋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格的社会资本,并与该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运营维护服务协议》和《合作协议》;中标社会资本可自行决定是否成立项目公司,若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则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管委会与中标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签订《承继协议》。

(3)社会资本需根据项目合同约定自行完成项目融资并按时还本付息,政府方不对项目融资出具任何担保性文件。

(4)社会资本根据项目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

(5)合作期内,实施机构对项目的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情况及付费函提交给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根据预算安排及《PPP项目合同》的付费条款向实施机构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再由实施机构支付给社会资本。

(6)合作期届满,社会资本将本项目设施和项目运营权等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单位。

(7)社会资本应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在监督意见合理的情况下及时做出反应(公众满意度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8)资金来源:由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其余资金拟通过融资实现。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本身(HNHZ-2021-008): 30年(含建设期1年)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人需提供承诺函);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含港澳台)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港、澳、台地区)、企业商业登记证明(港、澳、台地区)复印件,港澳台企业若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不提供)。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港澳台企业提供同等类型材料或提供其内地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资人
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人需提供承诺函);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含港澳台)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港、澳、台地区)、企业商业登记证明(港、澳、台地区)复印件,港澳台企业若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不提供)。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港澳台企业提供同等类型材料或提供其内地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获取招标资格
审查标准
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采购活动。
五、获取招标资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2021-03-31 08:3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2021-04-08 17:3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网上购买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及审查
提交截止时间 2021-04-23 08:30
资格审查日期 2021-04-23 08:30
资格审查地点 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儋州市那大镇怡心花园小区)儋州开标室2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儋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98-23258258
采购人地址 儋州市王五镇王五工业园
代理机构 海南海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39号军粮供应站C栋A座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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