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 保亭县2016年文明生态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响水镇什月村委会什月一村什道令居民点项目 |
项目编号 | HXY2016-325 |
联 系 人 | 苏先生 |
联系电话 | 089865328224 |
行政区域 | 保亭县 |
预算金额 (万元) |
72.23 |
项目概况 | 2.1、项目编号:HXY2016-325 2.2、建设地点: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保亭县2016年文明生态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响水镇什月村委会什月一村什道令居民点项目,2016年文明生态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什玲镇毛天村委会什冲村项目位于保亭县什玲镇毛天村委会什冲村。本次项目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1、新建村内便道:道路总长约260米,路基宽3.5米,路面宽2.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新建户道:道路总长约258米,路基宽3.0米,路面宽2.0米,水泥混凝土路面;3、排水工程:采用C25混凝土盖板暗沟及砖砌边沟两种形式,总长约260米;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采购范围: 保亭县2016年文明生态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响水镇什月村委会什月一村什道令居民点项目。 |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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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期企业纳税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1.3、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1.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2、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四、获取谈判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开始时间 | 2016-09-22 08:00 | ||
获取谈判文件结束时间 | 2016-09-26 17:00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现场购买 |
五、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6-09-27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 | ||
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6-09-27 09: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 |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876687848 | ||
采购人地址 |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 ||
代理机构 |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11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28224 |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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