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

澄迈县生态环境局-澄迈县农村污水生态化改造试点研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澄迈县农村污水生态化改造试点研究项目
项目编号 HNGZSK--2020033
联 系 人 王工
联系电话 15208928445
行政区域 澄迈县
预算金额
(万元)
90.0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澄迈县农村污水生态化改造试点研究项目

2、项目编号:HNGZSK--2020033

一、项目背景

1、项目建设背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5月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开展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厕所粪污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人居环境整治;《海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但鉴于海南经济基础差,村居因地而建,住户分散、杂乱,缺乏统一规划、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生活污水治理难度较大。中农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2019]14号)要求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处理模式。鼓励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对农田沟渠、塘堰等灌排系统进行生态化改造。鼓励农户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实现就地回用;开展典型示范,培育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示范村。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探索适合海南农村特点的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的生态治理方法,进一步推进海南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澄迈县生态环境局委托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澄迈县瑞溪镇莲(连)塘村为试点,探索适合我省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改造技术,整理并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改造技术手册》。

2、莲(连)塘村现状介绍

澄迈县瑞溪镇莲(连)塘村属澄迈县瑞溪镇番丁村委会下辖自然村,现有农户45户,户籍人口约300人,常住人口233人。村庄人口分布于南北两部分,地势为北高南低,中间间隔一个池塘。村庄北面的房子建设晚,房子新,大部分村民居住北面区域,人口密集,房屋布局整齐。村庄南面的房子普遍老旧,以祖屋为主,新建房子少,布局混乱,常住人口少(7户),还有部分外出人员逢年过节回村后居住。

 

二、实施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5月;

2)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

3)海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483-2019);

4)海南省地方标准《海南省用水定额》(DB/T449-2017)。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保护附近水域及周边环境质量的需要

莲(连)塘村的不断发展,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经济发展有所改善,用水量增加,排放的生活污水也随之上升,由于没有建设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生活污水增大了水体自净的负荷,最后将污染村内的地表水。

建立污水收集排放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能有效解除莲(连)塘村薄弱的环保基础建设、饮用水安全的问题。不仅能促使村民有良好的生活秩序和生活习惯,同时还能够保护周边水体生态环境,对周边饮用水起到防御污染的效果。

(2)改善和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的需要

随着莲(连)塘村经济的发展,村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与日俱增,其中环境质量提高和改善是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提高的主要内容。因此在保障饮用水安全的同时,实施生活污水治理,美化绿化人居环境,是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化、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具体体现。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好农村、农民、农业“三农”问题列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有利于莲(连)塘村饮用水安全的提高,有利于人民群众对农村生产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有利于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提高人民政府的形象,增强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

(4)增强地区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

污水处理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对于改变莲(连)塘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提升莲(连)塘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建设有利于完善当地的基础设施配套,将会大大改善投资环境,有利于项目的引进,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建设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2、迫切性

目前为止尚未完善环境保护措施,随着人口的增长,污染的加剧今后将难以满足远期规划常住人口的饮用水,这些污染物如果得不到有效处理和处置,长此以往,这些环境问题将严重阻碍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

四、项目目标

莲(连)塘村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改造目标为:探索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农村污水覆盖率达80%,生态化改造后生活污水回用农业种植、池塘积水消除黑臭现象,村貌整体提升。

五、项目内容

(一)村庄现状调查

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咨询,详细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辖区内村庄或连队的降水、现有收集系统、资源化利用条件、常住人口、道路、周边水系、地理地貌、村民习俗、敏感水体、厕所化粪池、畜禽养殖、农家乐、距离城镇远近等信息。

(二)村庄生活污水生态化改造模式筛选

结合村庄地形地貌、周边水系和村民生活习惯,以资源化利用为主体,筛选适合的治理模式。

(三)村庄生活污水生态化改造技术研究

根据莲塘村人口调查资料,预测莲塘村的人口数。依照现有的技术指引、设计规范、标准等资料,确定莲塘村的污水产生系数,结合预测人口数,测算莲塘村的污水产生量。

参考同类型村庄的污水水质,确定莲塘村各污染物浓度。根据尾水回用去向和污水产生量,确定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根据排放标准,筛选及研发适合的污水处理工艺;结合污水产生量及污水水质,确定污水处理流程及各工序的参数。

(四)生态化改造技术手册编制

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最终梳理和总结适合类似村庄的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艺和方法,编制生态化改造技术手册,为全县及全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建设和管理提供示范效应和参考依据。

六、项目成果

编制《澄迈县农村污水生态化改造试点研究报告》《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改造技术要求手册》《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改造图册》,以澄迈县瑞溪镇莲(连)塘村为例对,探索我省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改造的模式,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改造措施设计、施工、运维提出说明及要求。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公开、公平、公正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资人
资格要求
1、在本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5、有依法报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记录复印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提供2019年任一季度纳税申报表);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关注名单”、“失信惩戒对象”、“行政处罚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并缴纳谈判保证金。
四、获取谈判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开始时间 2020-12-11 08:30
获取谈判文件结束时间 2020-12-15 17:30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24号万国大都会B栋B111室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现场购买
五、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12-16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号
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12-16 1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澄迈县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976708118
采购人地址 澄迈县金江镇
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24号万国大都B栋B1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513552
详细信息 展开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