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HNHC2019-ZB-052 |
联 系 人 | 翁先生 |
联系电话 | 0898-65316675 |
行政区域 | 保亭县 |
预算金额 (万元) |
297.7176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2、用途:工作需要 3、数量:一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控制价:¥297.7176万元。超出控制价(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6、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 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至今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可兼任)1名。(证明材料: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其他人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三个月社保凭证。 5、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或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成立之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获取谈判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开始时间 | 2019-12-16 08:30 | ||
获取谈判文件结束时间 | 2019-12-19 17:00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3号盛达景都A座A1901房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现场购买 |
五、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12-20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3号盛达景都A座A1901房 | ||
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12-20 09: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3号盛达景都A座A1901房 |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98-83661992 | ||
采购人地址 | 海南省保亭县新兴东路33号人民法院 | ||
代理机构 | 海南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3号盛达景都A座A1901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76687217 |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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