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 临高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省资金项目(第四批)图书购置 |
项目编号 | FZDY2016-25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898-36367757 |
行政区域 | 临高县 |
预算金额 (万元) |
86.546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编号:FZDY2016-25 二、项目名称:临高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省资金项目(第四批)图书购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不分包。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中国采购法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货物;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6年任意1个月的税收及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4、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 5、为保证本次项目所供图书质量及供货率达到采购方要求,投标人的样书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口市玉沙路国贸中心8C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提供样书的书名、价格、ISBN号,出版单位必须与《样书目录》一致。如所提供的样书,价格、ISBN号、出版单位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则作为无效样书处理,样书到位率低于80%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样书中若发现有盗版图书,投标无效。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7、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获取谈判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开始时间 | 2016-10-18 09:00 | ||
获取谈判文件结束时间 | 2016-10-20 17:30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海口市玉沙路国贸中心8C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现场购买 |
五、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6-10-25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玉沙路国贸中心8C会议室 | ||
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6-10-25 09: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玉沙路国贸中心8C会议室 |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 临高县教育局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976266063 | ||
采购人地址 | 临高县 | ||
代理机构 |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玉沙路国贸中心8C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36367757 |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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