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 海口国家高新区PPP项目包(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项目编号 | GXTC-CZ-1652005 |
联 系 人 | 蔡于飞 |
联系电话 | 0898-68550936 |
行政区域 | 海口市 |
预算金额 (万元) |
13643.05 |
项目概况 | 通过竞争性磋商选择供应商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海口国家高新区PPP项目包(一)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期满后无偿移交工作。建设范围包括南海大道药谷段人行道、海马三期规划三路、海马三期中央大道南段、海口美安科技新城一号专职消防站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以及相关城市配套工作等。 |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中国政府采购法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一)本项目不限于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115家社会资本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二)磋商响应人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符合“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系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供应商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资产不少于叁亿元人民币且财务状况均为盈利。 (3)供应商近3年(2013-2015年度)已履行所涉及2016政府投资计划领域当中一个或多个领域的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业绩,项目业绩不少于5个项目(含5个)且最低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项目业绩主要是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在建或已完工的均可。 (4)具有良好的企业声誉,最近五年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三)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磋商,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以上规定。联合体磋商,应明确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分工和职责。 |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6-06-16 08:30 |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6-06-23 17:30 | ||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 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商务楼1188 | ||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现场购买 |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150.0 |
五、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6-06-25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6-06-25 09:00 |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6-06-25 09: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98-68550936 | ||
采购人地址 | 海口市海榆中线九公里处狮子岭飞地工业园区 | ||
代理机构 |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29401826 |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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