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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政府采购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万宁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表时间:2023-07-24 20:32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万宁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DF-2023-06-58
联 系 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898-68560918
行政区域 万宁市
预算金额
(万元)
390.0
项目概况 详见附件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不涉及到价格分,故本项目不支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资人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如下);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任意1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以成立时间为准的财务报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3)具备实施项目技术的能力;(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必须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7 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2 年第 33 号)、《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和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18 号)等有关规定如下: (1)(本条仅适用于道路客运企业)如供应商为道路客运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拟投入的自有车辆规模应达到10辆,车辆所有权归供应商完全拥有,(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5 座),车辆行驶证上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或“旅游客运”且具有《道路运输证》; ④拟投入的驾驶员须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驾驶证》且与投入的车辆数量及驾驶证类别相对应; ⑤供应商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交强险及车船使用税,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30 万元/年/座)】、第【三者责任险≥100 万】。 注:以上材料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驾驶证》《保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条仅适用于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如供应商为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 ②拟投入的自有车辆规模应达到10辆,车辆所有权归供应商完全拥有,(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租赁车辆(≤ 9 座),车辆行驶证上使用性质为“租赁”; ④供应商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交强险及车船使用税,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30 万元/年/座)】、第【三者责任险≥100 万】。 注:须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小微型租赁车辆备案证》、有效期内的保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 如道路客运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有租赁车辆,在满足第(1)的前提下还须同时满足(2)的条款;如只是道路客运企业或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一项,只需满足本项要求。 3、其他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编制、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供应商须具有专门设立的租赁服务政府采购服务团队,受理租赁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该项服务,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具有与自身业务规模匹配的软件管理系统(车辆需安装GPS定位系统,提供安装GPS合同或GPS系统APP软件等证明材料,须体现出每辆车的车牌号码)。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23-07-25 08:3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23-07-31 17:30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网上下载
磋商文件售价(元) 0.0
五、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08-07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蓝天路京航大酒店5楼5号开标室)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07-24 20:32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3-08-07 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蓝天路京航大酒店5楼5号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采购人联系方式 62221035
采购人地址 万宁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515室
代理机构 海南盛德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国贸玉沙路14号中房高级公寓11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5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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