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公告项目名称 | 2022年澄迈县绩效评价工作 | ||
联 系 人 | 王女士 | ||
联系电话 | 0898-65328224 | ||
行政区域 | 澄迈县 |
二、首次公告日期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03-18 |
三、更正日期
更正日期 | 2022-03-21 |
四、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事项、内容 |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4.2磋商保证金应在2022年00月00日00:00 前划入或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包号(支付保证金时未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的视为未缴纳磋商保证金)。……”,现更正为“14.2磋商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划入或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包号(支付保证金时未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的视为未缴纳磋商保证金)。……”。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5.1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现更正为“15.1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6.l 供应商应根据所响应标包分别密封及标记响应文件,每个标包的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专用袋(箱)中(正本一份共一袋,副本两份共一袋),……”,现更正为“16.l 供应商应根据所响应标包分别密封及标记响应文件,每个标包的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专用袋(箱)中(正本一份共一袋,副本四份共一袋),……”。 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响应承诺函》第一段“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两份”,应以上述变更内容第2项为准。 5、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3、《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中的内容应以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为准。 6、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应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为准。 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澄迈县财政局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98-67631950 | ||
采购人地址 | 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45号 | ||
代理机构 |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28224 |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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