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临高县公安消防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博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拟对政府三防办水陆两用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XY2017-120)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单一来源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资金来源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政府三防办水陆两用车采购项目
2、用途:工作需要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预算金额:50万元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是制造厂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5、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海南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 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6、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帝景苑503室;
3、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现公司社保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11月16日08:45 至09 : 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09: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帝景苑503室。
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898-65304396 传真:0898-65304085
2、联系地址: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帝景苑503室
3、开户名称:海南博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银行账号:3923 0188 0002 07980
5、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海口蓝天支行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承和 电话:18889788757
2、联系地址:临高县公安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