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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亚市规划展示馆场地租赁(2024-2025年)-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表时间:2024-06-20 17:07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三亚市规划展示馆场地租赁(2024-2025年)
项目编号 HFDC20242456
联 系 人 李河
联系电话 0898-88662405/88662401
行政区域 三亚市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三亚市规划展示馆场地租赁(2024-2025年),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要求。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项第1类三个方面的条件: 条件一:“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 论证:2019年规划展馆初期,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现场踏勘,并与阳光金融广场业主单位充分磋商,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示,拟将展馆选址于三亚市吉阳区阳光金融广场34层(整层)。 条件二:“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 论证:三亚市规划展示馆建设总投资1408万元,已经形成了一个固定的、符合展馆功能定位的基础设施体系。如果因为更换场所而导致不可拆卸设备和装修的浪费,不仅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而且也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条件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 论证:三亚阳光金融广场交通便利,租赁场所位于34层,采用高空景观虚实结合的特点,可俯瞰三亚CBD重点片区建设成效及滨海带、山水廊等特色风景。展馆位于三亚顶级的写字楼,便于展示三亚的整体价值及招商团队洽谈等。 本项目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二是项目使用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三是因为专有服务具有独占性。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情形。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海南阳光颐和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阳光金融广场16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98-88362336
采购人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182号国土局办公楼
代理机构 海南菲迪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三亚市迎宾路天际大厦1103B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8866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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