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耗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告
一、采购人: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检测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JJ2024-015)
三、采购预算金额:349.776万元,分为2个包,详情如下:
分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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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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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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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型)核酸检测试剂盒、CD4便携式检测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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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型)核酸检测试剂盒、CD4便携式检测试剂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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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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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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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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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0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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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拟定供应商及地址:
分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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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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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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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型)核酸检测试剂盒、CD4便携式检测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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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型)核酸检测试剂盒、CD4便携式检测试剂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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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西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深药大厦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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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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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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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创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工业园西区朝阳路(吉安日鑫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311室A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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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说明(采购内容)及申请理由:
A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型)核酸检测试剂盒、CD4便携式检测试剂:详见附件;
B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详见附件。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第1类“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了三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二是项目使用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三是因为服务具有独占性;3、综上所述,特对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论证,A包拟定供应商为:深圳市中西药业有限公司;B包拟定供应商为:江西创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七、专家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成员: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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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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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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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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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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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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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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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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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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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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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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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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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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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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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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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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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单一来源专家小组讨论一致认为:
本项目符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第1类“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了三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二是项目使用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三是因为服务具有独占性;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八、公告期:2024年06月03日—2024年06月11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同时抄送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8号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75659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久久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中盐大厦21楼B3房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98-68925027
财政部门:海南省财政厅
联系人: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07室
联系电话:0898-6850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