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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政府采购

三沙市旅游文化和交通运输局-西沙岛际间小型交通船艇“推荐航路”建设-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表时间:2023-07-04 15:21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西沙岛际间小型交通船艇“推荐航路”建设
项目编号 HNYH2023-29-0106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898-66729439
行政区域 三沙市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西沙岛际间小型交通船艇“推荐航路”建设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航标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航标管理机关和专业单位分别负责各自设置的航标的维护保养,保证航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三沙航标处是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派驻西沙、中沙、南沙的专业航标管理机构,永兴岛综合码头、赵述岛进港航道等西沙水域的航标就是由该处设置完成的,对设备的性能、配置以及设备的运行状态有着全面的了解,并具备维护保养专业技术队伍,其服务质量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三沙航标处也是西沙、中沙、南沙水域及辖区唯一具有航标建设、维护职能和能力的单位,常年在三沙水域建设、维护航标。 2.三沙航标处系交通运输部驻三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沿海航标管理办法》等,依法对辖区内公用航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无线电和卫星导航等系统的建设、值守、运行、检测、维护、评估、调整和动态发布等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设立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三沙航标处、港珠澳大桥航标处的通知》(交人教发〔2020〕108号)文件,三沙航标处主要“承担西沙、中沙、南沙水域及辖区航标建设养护、航海保障技术支持及服务保障工作”。因此,三沙航标处具有履行本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款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第2项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兼顾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和政府职能转变,结合专家论证意见,统筹确定是否面向某一特定的供应商采购。 综上所述,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三沙航标处。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三沙航标处;海南省三沙市西沙区环岛路永兴码头综合大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三沙市旅游文化和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98-66824985
采购人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南海大道80号
代理机构 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72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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