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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政府采购

海口市市政管理局-博巷路项目中国电信通信管线迁改工程-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表时间:2022-02-08 11:59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博巷路项目中国电信通信管线迁改工程
项目编号 LWHN2021-CG-035
联 系 人 李海春
联系电话 089865325807
行政区域 海口市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典型设施;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者迁移的,应当征得该电信设施产权人同意,由提出改动或者迁移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改动或者迁移的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规划调整确需迁移电信设施或者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协商,就迁移补偿、防护措施等问题达成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经市发改委审核,该项目迁改费用为 312.48 万元,核定金额249.32万元,其中工程费 234.7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7.36万元,预备费为7.26万元。经造价咨询单位(海南诚安广和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审定的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采购金额)为2341537.29元。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2020-2022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采〔2019〕781号)“2020-2022 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 200 万元。除集中采购目录项目外,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限额标准(含)以上的,应实行政府采购”。 根据《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办法》“第九条政府投资项目依法不招标的,应当采取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发包”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项“带有垄断性质行业服务类采购项目,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如通讯管网、煤气、天然气管道租用和维护、邮政投递等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的规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向我局来函指定托委托海南通信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博巷路项目中国电信通信管线迁改工程。 为推动项目建设,完善相关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采[2017]1628号)、《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办法》的规定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的委托,现需对博巷路项目中国电信通信管线迁改工程启动单一来源采购工作。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海南通信建设有限公司,海南省老城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A区A16办公楼401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089788851
采购人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西路28号
代理机构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3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2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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