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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政府采购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琼中城市形象推广及新华社短视频供稿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表时间:2020-10-10 16:17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琼中城市形象推广及新华社短视频供稿项目
项目编号 HNZT20-086
联 系 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898-68567034
行政区域 琼中县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在合作期限内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海口美兰国际机场电子屏、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电子屏播放宣传片,每次播放时长15秒,每天播放120次,投放周期为六个月(半年)。 2、在合作期限内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新华社短视频专线供稿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新华社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及三亚凤凰国际机场设立LED显示屏,将及时发布新华社文字、图片、视频等权威信息,成为机场重要的展示窗口和传播渠道。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拥有海口美兰国际机场电子屏、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电子屏的所有权、管理权和广告发布权,可在机场电子大屏幕上播放商业广告。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是新华社履行国家通讯社职能向国内外传播新闻信息产品的重要机构,为全球媒体、非媒体用户和终端受众提供新闻信息产品服务。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海南中心由总社新闻信息中心垂直管理。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全资子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的所有经营业务。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是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驻海南地区的唯一分支机构,代表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和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与签署合作协议。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与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海南中心为同一负责人。 2、新华社短视频专线供稿服务是新华通讯社职责,故在合作期限内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新华社短视频专线供稿服务只能由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来完成。 综合上述因素,符合《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 号)第四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中的第(三)款:“在全国、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及第(十五)款“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的规定。考虑到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98-86222419
采购人地址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代理机构 海南紫藤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中盐大厦25A3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97630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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