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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政府采购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风华绝代》剧目海口演出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表时间:2019-12-05 15:30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风华绝代》剧目海口演出项目
项目编号 ZX2019-147
联 系 人 邢女士
联系电话 0898-65220359
行政区域 海口市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项目名称:《风华绝代》剧目海口演出项目 2、用户需求书 一、服务需求一览表 序号 活动项目 数量 备注 1 《风华绝代》演出两场 1项 2 道具运输 1项 3 剧组人员交通 1项 4 剧组人员用餐 1项 5 剧组人员住宿 1项 6 剧场租赁 1项 7 剧场舞台布置 1项 8 活动宣传 1项 9 票务销售 1项 二、项目内容 项目预算:125.17万元 项目时间:2020年1月11日至1月12日20:00-22:00 项目地址:海南国际会展中心东方环球大剧院 项目内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 12 号文件精神,助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提升市民文化自信,促进我市文化演艺市场健康繁荣,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引进《风华绝代》在海口演出。2020年1月11日、12日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东方环球大剧院演出两场,让市民群众走进剧场,真正做到文化艺术惠民。 三、相关要求: 1.负责在指定区域内本剧的演出报批、演职人员交通、食宿,负责道具运输、场地租赁、宣传推广、票务销售等事项; 2.本次惠民演出必须使用售票系统进行售票,演出结束提供每场票务销售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每场演出最高票价不超过100元。为保证惠民剧目质量,演出上座率不能低于85%,演出结束后按照实际票房收入冲抵引进成本。 3.负责演出期间场所、人员日常管理和安全保障。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六款的规定,属于本办法第三条情形,已获得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的批准,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榴莲音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滨江社区滨河大道2001号7楼08-09单元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689906767
采购人地址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行政办公区18号楼南3楼
代理机构 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522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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