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社会文明大行动2019年“媒体+执法”工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
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海口市社会文明大行动指挥部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社会文明大行动2019年“媒体+执法”工作采购项目
三、预算总金额:人民币600.00万元
四、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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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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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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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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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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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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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社会文明大行动大型舆论监督电视直播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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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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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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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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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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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口社会文明大行动“媒体+执法”新闻报道、直播访谈及广告制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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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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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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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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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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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社会文明大行动报纸专栏宣传、版面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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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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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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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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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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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社会文明大行动互联网专题报道、宣传及新媒体策划与推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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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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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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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报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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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理由
A包:海口广播电视台是海口市最具政治性、公信力、权威性的市属新闻媒体,在2018年的“媒体+执法”合作宣传中,海口市社会文明大行动指挥部已与海口广播电视台进行了深度合作。本次大型舆论监督电视直播节目将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检查、督办。同时加入督办考评机制,将问政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我市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党政工作的考评体系。
为确保项目的延续性、一致性,海口广播电视台与海口市社会文明大行动开展的巩固和提升“双创”工作所需的资源,在宣传合作途径上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十一)款“2020年底前,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直接委托给某一特定事业单位的”的规定,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口广播电视台进行采购。
B包:在2019年海口社会文明大行动“媒体+执法”项目中,由市社会文明大行动指挥部指挥及部署,海口广播电视台《热带播报》和海广网、将会与市市政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组成常态工作组。通过媒体参与及发动市民广泛参与,对准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控烟禁烟、物业小区、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等等城市管理的难点、痛点进行整治,每月对各区、各镇街进行考评。
海口广播电视台与海口市社会文明大行动指挥部在2018年的“媒体+执法”合作宣传中,海口市社会文明大行动指挥部已与海口广播电视台进行了深度合作,为确保项目的延续性、一致性,拟将2019年海口社会文明大行动“媒体+执法”继续向海口广播电视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十一)款“2020年底前,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直接委托给某一特定事业单位的”的规定,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口广播电视台进行采购。
C包:海口日报社作为中共海口市委机关报,严格按海口市社会文明大行动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遵循党的新闻宣传工作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宣传教育、典型选树,增强社会文明大行动的社会行动自觉。采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
根据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测评标准和要求,以及《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办发〔2018〕15号),通过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媒体+执法”专栏,开展“随手拍”等活动,加强宣传造势,引导社会文明氛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十一)款“2020年底前,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直接委托给某一特定事业单位的”的规定,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口日报社进行采购。
D包:海口网(海口日报社下属一类新闻网站)是经海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的一类新闻网站,于2010年7月24日改版上线。根据中央、省、市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海口日报社于2011年12月独立出资注册成立的海口报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由海口报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全权负责运营网站“海口网”及“海口网”微博、微信平台相关业务。是海口市最具政治性、公信力、权威性的市属互联网媒体。在本项目里,海口网与海口市社会文明大行动指挥部开展的海口市社会文明大行动“媒体+执法”工作,在宣传合作途径上具有延续性、一致性和不可替代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十一)款“2020年底前,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直接委托给某一特定事业单位的”的规定,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口报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六、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及名单:
论证意见:经过专家的论证,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中的第(十一)款“2020年底前,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直接委托给某一特定事业单位的”的规定,同意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
项目A包向海口广播电视台、B包向海口广播电视台、C包向海口日报社、D包向海口报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专家名单:穆建勤、吴其婉、刘艳
七、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口市社会文明大行动指挥部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44号交警大厦408
联系人:方工
电话:0898-66529869
2、代理机构: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A1902
联系人:李工
电话:0898-66979252
3、海口市财政局
地址:海口市长滨一路政府行政中心10号楼
电话:0898- 68722584
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