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 社区微型消防摩托车辆、装备器材 |
项目编号 | HNZC2016-188-001 B |
联 系 人 | 符章林 |
联系电话 | 0898-68501524 |
行政区域 | 万宁市 |
预算金额 (万元) |
50.21 |
项目概况 | 1、名称:社区微型消防摩托车辆、装备器材2、用途:工作需要3、数量及分包:一批不分包(详见用户需求书)4、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万宁市公安消防大队采购社区微型消防摩托车辆、装备器材,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管理、环境标志产品管理、进口产品管理、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1、必须在本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的,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者具有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提供2016年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保和纳税证明(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并提供授权书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器材如有国家消防强制检验标准的须具有国家消防强制检验合格报告。 7、所投器材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 8、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获取招标资格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6-07-25 09:00 |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6-07-29 17: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现场购买 |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100.0 |
五、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16-08-16 15:00 | ||
开标地点 | 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 ||
投标截至时间 | 2016-08-16 15:00 |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 万宁市公安消防大队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98-62223119 | ||
采购人地址 | 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丰南北街万宁市公安消防大队 | ||
代理机构 |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国贸大道49号中衡大厦13层A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1523 |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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