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 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中型通信指挥车及消防宣传车 |
项目编号 | HNHZ2017-166 |
联 系 人 | 杨小姐 |
联系电话 | 0898-66261680 |
行政区域 | 洋浦 |
预算金额 (万元) |
292.13 |
项目概况 | 1.名称: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中型通信指挥车及消防宣传车 2.用途:补充消防装备 3.数量:一批分包( A包:消防宣传车、B包:中型通信指挥车) 4.预算: A包:人民币1,281,800.00元;B包:人民币1,639,50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A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2017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 3.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所投标车辆须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3C认证证书; 6.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单个包组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必须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B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2017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 3.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单个包组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必须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
四、获取招标资格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7-10-12 08:30 |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7-10-19 17:3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购买 |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200.0 |
五、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17-11-02 08:30 | ||
开标地点 | 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5 室(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南侧) | ||
投标截至时间 | 2017-11-02 08:30 |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28823367 | ||
采购人地址 | 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大楼 | ||
代理机构 | 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10号国瑞城铂仕苑3栋2单元10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6266018 |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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