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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政府采购

屯昌县公安局-屯昌县海岛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17-07-20 08:30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屯昌县海岛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项目
项目编号 GZSK-20170719
联 系 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898-66752800
行政区域 屯昌县
预算金额
(万元)
3630.40
项目概况

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屯昌县原有标清监控进行升级改造,同时根据海南省海岛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需求,建设全新高清监控点位,并对原有视频共享平台图侦业务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在全县乡镇内改造105个点位,新建300个监控点位(其中屯城治安点位125点,乡镇治安点位160点, 5套高空瞭望点, 5套人员卡口、军坡节活动现场5个点位),新建红绿灯路口3处、电子警察卡口5处、违章抓拍31处,共计前端摄像机1041路;

2、对原有的图侦业务进行升级改造。

2.3 服务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见招标公告标讯正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资人
资格要求
3.1、A包: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期企业三个月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2017年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声明)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省级安防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原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6 如投标人非生产厂商,需提供枪机、球机、电警抓拍主机、人员卡口采集单元、存储主机、网络交换机、社会资源网接入平台、视频专网云计算服务器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3.8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3.9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企业2017年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 3.10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7年连续三个月企业社保缴费记录,并加盖公章); 3.11 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 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获取招标资格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7-07-20 08: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17-07-27 17:3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元) 300.0
五、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7-08-09 08:30
开标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政务中心旁)2楼 207室
投标截至时间 2017-08-09 08:30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屯昌县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8-7610-3335
采购人地址 海南省屯昌县屯昌县兴业横路
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24号万国大都B栋B1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75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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