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 |
项目编号 | HNZK2016-6-6 |
联 系 人 | 刘女士 |
联系电话 | 0898-66760245 |
行政区域 | 琼中县 |
预算金额 (万元) |
1205.6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 2、用途:城市环保 3、包号:(A包、B包) 4、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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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A包投标人准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最近3个月纳税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供应商非产品制造商的,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6、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本地设有分支机构作为常驻技术、服务支持机构(需提供注册资料或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办公场所为租赁的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7、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9、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 B包投标人准入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6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6、 供应商获得计量合格确认证书(开标时需提供原件); 7、供应商非产品制造商的,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8、提供参与政府投标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的声明函; |
四、获取招标资格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6-07-04 08:30 |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6-07-08 17:3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购买 |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100.0 |
五、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16-07-25 10:30 | ||
开标地点 | 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7室(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南侧) | ||
投标截至时间 | 2016-07-25 10:30 |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98-31820003 | ||
采购人地址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 | ||
代理机构 | 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760245 |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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