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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教育局-东方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1-07-26 22:29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东方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HNHL-ZC20210701-1
联 系 人 林经理
联系电话 0898-23318088
行政区域 东方市
预算金额
(万元)
1264.4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东方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HNHL-ZC20210701-1

项目总预算

¥1264.42万元

分包预算

(最高限价)

A 包(设备):¥ 1142.42 万元;

B 包(南片区专网服务):¥ 26.3 万元;

C 包(北、中片区专网服务):¥ 36.25 万元;

D 包(东片区专网服务):¥ 59.45 万元

采购需求

A 包:同步/专递课堂所需设备,含录播主机、摄像机等;

B、C、D 包专网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期

A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免费质保6年;

B/C/D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专网服务周期6年。

验收方法和标准

依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招标,投标文件实施验收。

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A/B/C/D包:否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资人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⑤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1.6信用查询情况: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招标资格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1-07-27 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21-08-02 23:59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元) 0.0
五、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08-17 08:30
开标地点 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西路12号东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东方市老检察院六楼)东方开标室 1
投标截至时间 2021-08-17 08:30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东方市教育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98-25585898
采购人地址 海南省东方市
代理机构 海南慧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儋州市兰洋北路鼎尚广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2331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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