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 2016年畜禽种苗招标采购 |
项目编号 | HNJS2016-G022 |
联 系 人 | 洪经理 |
联系电话 | 0898-65834364、18084685116 |
行政区域 | 琼中县 |
预算金额 (万元) |
1358.6 |
项目概况 | 详见标讯正文 |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证明资料(材料)如下: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②扶贫种苗生产和供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③供应商应当合法获得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①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交保证金;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
四、获取招标资格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6-12-06 09:00 |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6-12-13 17: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购买 |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300.0 |
五、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16-12-26 14:40 | ||
开标地点 | 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 ||
投标截至时间 | 2016-12-26 14:40 |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607627307 | ||
采购人地址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 | ||
代理机构 | 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834364 |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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