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临高立体化治安防控系统(二期)项目 |
项目编号 | 2016HYHN0803 |
联 系 人 | 王全 |
联系电话 | 0898-68501677 |
行政区域 | 临高县 |
预算金额 (万元) |
2509.356672 |
项目概况 |
一、招标项目及范围:临高立体化治安防控系统(二期)项目(2个包) A包: 1、名称:临高立体化治安防控系统(二期)项目,包括:A包:临高立体化治安防控系统(二期)项目建设 2、用途:临高治安工作需要 3、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B包: 1、名称:临高立体化治安防控系统(二期)项目,包括:B包:临高立体化治安防控系统(二期)项目工程监理 2、用途:临高治安工作需要 3、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请附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或者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壹级资质(资质证书企业名称写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并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请附相关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如投标人非生产厂商,则必须获得主要设备(治安监控前端摄像机、高清电子警察抓拍机、核心交换机、磁盘阵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B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期不少于3个月企业纳税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期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4、具有工信部门或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丙级或丙级以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6-10-12 08:30 |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6-10-18 17:3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购买 |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300.0 |
开标时间 | 2016-11-01 09:30 | ||
开标地点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5 开标室 | ||
投标截至时间 | 2016-11-01 09:30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临高县公安局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98-28278001 | ||
采购人地址 | 临高县行政路 | ||
代理机构 |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国贸路中衡大厦15层D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50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