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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监所检察室分支网络安全保密建设项目(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来源: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26 16:36
项目概况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监所检察室分支网络安全保密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2303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17-07-06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监所检察室分支网络安全保密建设项目(资格预审) 项目编号 ZJH17-001(资格预审)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37.0731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标讯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或者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4、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提供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如非本地投标人在海南须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须提供有效的工商注册资料);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诚信承诺书,承诺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报相关部门处罚(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必须通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 2017-06-26 至 2017-07-04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2303
方式 现场购买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详见标讯正文
六、供应商来源
供应商挑选方法
抽取供应商数量
七、申请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 2017-07-06 09:30
提交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2303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17-07-06 前(北京时间)
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单位名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898928626
采购人地址 陵水黎族自治县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凯丽大厦西1幢126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34595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话 18876776555
详细信息
    

资格预审公告

 

  • 邀请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监所检察室分支网络安全保密建设项目,采购方为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监所检察室分支网络安全保密建设项目项目(包括项目产品的供货、运输、摆放、安装等及验收)

项目编号:ZJH17-001

本次控制价金额为370731.00元(大写:叁拾柒万零柒佰叁拾壹元整),采购人不接受超控制价投标报价。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或者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4、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提供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如非本地投标人在海南须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须提供有效的工商注册资料);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诚信承诺书,承诺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报相关部门处罚(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必须通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采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投标邀请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后续评审。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或法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2303。申请人可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内报名,但采购人不负责在此时间段审核。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版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6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2303。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仅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2303

联系电话:18876776555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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