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澄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塘河、海仔河)PPP 项目 | 项目编号 | HCBYHN-2017-016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59509.17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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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采购法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时间 | 2017-05-31 至 2017-06-07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http://218.77.183.48/htms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供应商挑选方法 | |||
抽取供应商数量 |
提交截止时间 | 2017-06-21 08:30 | ||
提交地点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室 |
资格预审日期 |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17-06-21 前(北京时间)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澄迈县水务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608991920 |
采购人地址 | 澄迈县金江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博远(海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西路16号市政花园综合楼A座801房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28149 |
项目联系人 | 龙女士 | 电话 | 0898-6532814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华诚博远(海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澄迈县水务局的委托,对澄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塘河、海仔河)PPP项目就潜在社会资本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HCBYHN-2017-016
2.项目及范围:澄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塘河、海仔河)PPP项目(资格预审)(1个包)。
包号:项目本身
2.1项目名称:澄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塘河、海仔河)PPP项目 (资格预审)
2.2项目编号:HCBYHN-2017-016
2.3实施机构:澄迈县水务局
2.4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详见资格预审须知。
2.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以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项目运作模式为BOT,合作期17年(含建设期2年)。中标社会资本需与政府出资方共同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政府出资方占股5%且不分红。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付费回收投资成本和取得投资回报。在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3.资格要求:
3.1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5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概)算的投融资能力;注册资金4.8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以2016年年报数据为准,总资产达6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之和满足本条要求即可);
3.1.6近七年(2010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至少具备两个不少于3亿元的水环境治理项目或污水处理项目业绩(投资、建设、运营,3种方式均可,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一具备上述业绩即可;(注:联合体之一(含牵头方)单独具备全部上述业绩(控股子公司业绩可作为母公司业绩,但需提供控股证明));
3.1.7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处于有效期),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允许联合体成员之一(注:含牵头方)具备上述资质,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3.1.8具有银行或相关评级机构出具的AAA信用等级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具备该信用等级证书即可;
3.1.9提供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1.10具有不少于6亿元人民币资金的针对本项目的银行授信证明材料或者贷款意向函;提供可证明公司财务实力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银行存款余额时间应为资格预审之前近三个月的某一时点的存款余额)。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具备该要求即可;
3.1.11关于联合体申请: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申请。
3.2、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4. 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标书时间:2017年5月31日08:30:00 ——2017年6月7日17:30:00。
4.2、发售标书地点:http://218.77.183.48/htms 。
4.3、标书售价
项目本身: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01元。
4.4、申请人提问截止时间:2017年6月11日17:30:00(北京时间)。
5. 申请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申请文件递交地址(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室。
5.3、开标时间: 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5.4、开标地点: 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5.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7年6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6、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6.其它
1、必须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非电子标(标书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3、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4.资格预审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的社会资本。合格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则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7.联系方法:
采购人:澄迈县水务局
地址: 澄迈县金江镇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608991920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海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苑路春江一号A单元1201
联系人:龙女士
电话:0898-65328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