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预审公告

临高县水务局-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0 19:30
项目概况
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10-17 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PPP项目 项目编号 HSZ-2022-0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110027.44
最高限价(万元) 110027.440000
采购需求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授权主体:临高县人民政府

2.2项目实施机构:临高县水务局

2.3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项目编号:HSZ-2022-08

2.5项目名称: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PPP项目

2.6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临高县城

项目服务范围:拟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开展临城水厂(扩建)、县城配水管网、滨海片区配水管网、南部水厂、北部配水管网、南部配水管网等工程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2)采购内容:

服务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方式

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PPP项目

1项

110027.44

公开招标

(3)服务期限:合作期限设为 30 年(含建设期 2 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5)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拟扩建临城水厂,扩建规模为5万m3/d(近期扩建后规模为8m3/d),新建南部水厂,近期供水规模为2万m3/d;并建设完善配套供水管网。

(6)项目运营内容

本项目运营内容为依托本项目新建及改扩建的临城水厂、南部水厂、配水管网以及临高县存量的村镇供水设施及管网,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为临高县提供供水服务,并对与本项目相关的供水设施及管网进行运营养护(详见运营期产出)。

2.7项目产出说明

建设期产出

1.临城水厂(扩建)

(1)对临城水厂现状3.0万吨/日净水设施进行改造完善,扩建规模5.0万吨/日;

(2)配套原水输水管道DN800球墨铸铁管长约2.65km;

2.南部水厂

(1)新建供水规模为2.0万吨/日净水厂一座;

(2)新建取水泵站一座,规模为2.0万吨/日,配套原水输水管道DN500球墨铸铁管长约4.431km;

3.县城配水管网

(1)县城新老城区配水管网提升改造,新老城区净水厂出厂水主干管DN300~DN1000球墨铸铁管长约16.74km,供水管道改造管径DN150~DN10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和钢管)长约11.91km;

(2)新建县城配水支管管径DN150~DN300mm(管材为球墨铸铁管)总长度为18.566km;各自然村配水支管管径de63~de160(管材为PE管)总长度为84.084km。

4.滨海片区配水管网

新建至各自然村配水支管管径de63~DN2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PE管)总长度为45.896km。

5.北部配水管网

(1)新建净水厂至东英镇出水主干管DN400球墨铸铁管长约8.97km,净水厂至调楼镇出水主干管DN500球墨铸铁管长约18.48km,净水厂至波莲镇出水主干管DN600球墨铸铁管长约4.83km,净水厂至新盈镇出水主干管DN600球墨铸铁管长约19.53km,净水厂至博厚镇出水主干管DN400球墨铸铁管长约5.88km;

(2)新建及改建周边乡镇至各村口配水支管管径de63~DN3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PE管)总长度为242.39km。

(3)东英镇和调楼镇新建加压泵站两座,东英泵站规模4200吨/日、H=15m(一用一备)。

6.南部配水管网

(1)新建净水厂出水主干管,管径DN600球墨铸铁管长约0.53km;

(2)新建净水厂至加来镇(农场)出水主干管DN400~DN600球墨铸铁管长约16.317km,净水厂至多文镇(农场)出水主干管DN600球墨铸铁管长约11.508km,净水厂至皇桐镇出水主干管DN300球墨铸铁管长约17.976km,净水厂至南宝镇出水主干管DN300球墨铸铁管长约7.602km,净水厂至和舍镇出水主干管DN350球墨铸铁管长约9.072km,净水厂至龙波墟出水主干管DN300球墨铸铁管长约23.058km;

(3)新建及改造周边乡镇至各村口配水支管管径de110~DN3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PE管)总长度为309.73km。

(4)新建中途加压泵站共一座,位于加来镇(农场)和多文镇(农场),加来泵站规模13000吨/日、H=50m(一用一备),多文泵站规模1100吨/日、H=20m(一用一备)。

运营期产出

1.产出内容:依托本项目新建及改扩建的临城水厂、南部水厂、配水管网以及临高县存量的村镇供水设施及管网,在特许经营范围内为临高县提供供水服务,并对与本项目相关的供水设施及管网进行运营养护。具体包括:

(1)供水服务包括自来水的生产、运输、销售;新建小区供水管道的接通与安装;水表安装;投诉处理等服务内容。

(2)运营养护内容包括水质监测,供水设施维护,供水设备维护,自动化系统维护和安全运营维护等工作。

水质监测:供水厂应设立水质化验室,并应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还应负责检验原水、净化工序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

供水设施维护:项目公司应对取水口设施,原(净)水输水管线,预处理设施,投药设施,沉淀、澄清设施,净水池、清水池等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消毒设施等供水设施提供运营维护工作。维护工作应包含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工作:日常保养应检查供水设施运行状况,使设备、环境卫生清洁,传动部件按规定润滑;定期维护应对设施进行检查(包括巡检),对异常情况及时检修或安排计划检修。

供水设备维护:项目公司应对水泵,电动机,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装置等供水设备提供维护工作。维护工作应包含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工作:供水设备日常保养应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保养和清扫灰尘。供水设备定期维护应由维修人员负责,并应每年定期进行专业性的检查、清扫、维修、测试。

自动化系统维护:项目公司应对控制室,现场监控站,不间断电源及蓄电池,视频系统等自动化系统提供维护工作。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的运行管理制度,保持自动化系统、设备完好与正常使用,保证机房和周围环境的整齐清洁。自动化系统的专责人员应定期对自动化系统和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测试和记录,定期核对自动化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安全运营维护:项目公司负责水质安全保障,制水生产工艺安全,氯气、氨气、氧气及臭氧使用安全,二氧化氯及次氯酸钠使用安全和电气安全等工作。

2.产出标准:项目公司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用水卫生标准,需满足《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相关规定,供水设施养护标准需满足《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2009)、《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2013)、《城镇供水服务》(GB/T32063-2015)、《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等规定。

3.产出数量:在项目设计范围内,供水量以满足特许经营范围内居民和非居民企业的生活生产需要为基础。

移交产出

项目合作期满或者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后,项目公司需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县水务局或政府指定机构,包括并不限于:

1、项目范围内的供水设施设备及管网等资产;

2、项目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零部件、备品备件、运维车辆等;

3、运营和维护供水设施所要求的所有技术和技术规程等无形资产。

4、在用的各类管理章程和运营手册包括专有技术、生产档案、技术档案、文秘档案、图书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和其他资料。

5、土地使用权及与供水管网有关的其他权利。

项目总投资: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本项目总投资为 110027.4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88339.95万元(包含设备费4907.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3594.65万元(含建设用地费 3186.47 万元),预备费为 7899.85万元,流动资金为192.99万元。

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1

工程费用

88339.95

2

工程其他费用

13594.65

3

预备费

7899.85

4

流动资金

192.99

5

总投资

110027.44

资本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本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参照《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计算资本金基数的总投资核定时以经批准的可研估算总投资为准。

本项目设置资本金为22000万元,资本金比例约为修正调整后总投资的20.57%,若因政策等原因项目投资规模减少,则项目公司资本金和注册资本金金额不变,若项目社会资本投资规模增加,则项目公司资本金和注册资本金金额同步增加。

融资

本项目社会资本融资比例约为修正调整后总投资的79.43%,融资金额=修正调整总投资-资本金+建设期利息,约为84927.3万元。本项目建设期有望获取海南省十四五规划专项建设资金3亿元,届时根据资金实际落实情况调整水费单价。项目融资风险应当主要由社会资本承担,如果项目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项目融资义务,中标社会资本应采取有效措施完成资金筹措,避免造成项目资金链中断。融资相关要求:

1.经政府方同意,项目公司可以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将其在《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预期收益权设置质押或以其它方式设置担保权益;

2.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通过任何形式为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

3.政府方对项目公司融资不提供任何担保或承诺。

特许经营期限

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文件的规定,项目合作期限的设定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政府所需要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期间;项目资产的经济生命周期以及重要的整修时点;项目资产的技术生命周期;项目的投资回收期;项目设计和建设期间的长短;财政承受能力;现行法律法规关于项目合作期限的规定等。

本项目设定特许经营期为30年,包括:建设期2年,经营期28年。该合作周期的设定基于如下理由:

1.本项目总投资规模较大,根据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项目投资规模达到106927.3万元,若项目合作周期太短,则政府每年财政支付压力较大,且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函〔2016〕47号)的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的合作期限原则上不应低于10年。

2.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

为了缓解每年政府的支付压力,方案推荐将经营期设置为28年。

投融资结构

项目经批复的可研总估算投资110027.44万元,根据本项目运作模式,修正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为106927.3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投融资结构表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重

资金来源

注册资本金

22000.00

20.57%

融资金额

84927.30

79.43%

投资

工程费用(下浮8%)

81272.75

76.0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594.65

12.71%

预备费

7899.85

7.39%

流动资金

192.99

0.18%

建设期利息1年(4.9%)

3967.05

3.71%

合计

106927.30

100.00%

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依法独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2000万元,全部由社会资本货币资金出资,社会资本出资不能为债务性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

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解决。融资资金到位时间应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但最迟不得晚于本项目建设期满一年。项目公司在取得政府方书面同意后可通过经营权或依经营权享有的收益权向提供融资的合法债权人按程序提供质押担保,中标社会资本对融资不足部分承担补足义务;所融资金应用于本项目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未经政府书面同意,项目公司不得将项目资产、设施、设备转让和抵押。

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指项目公司取得投资回报的收益来源。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PPP项目回报机制包括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三种方式。本项目为经营性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通过提供供水及配套服务获得水费收入。但在售水量不足的情况下,项目经营收益不足以覆盖社会资本投资及合理回报,缺口部分需由政府进行补贴,因此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运作方式:BOT+委托运营

合同履行期限 合作期限设为 30 年(含建设期 2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详见正文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 2022-09-20 至 2022-09-27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网上购买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 资格预审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 (4) 基本情况表; (5) 组织机构图;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 (12)资质证书; (13)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14)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和说明。(具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书面的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具体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供应商来源
供应商挑选方法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抽取供应商数量
七、申请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 2022-10-17 08:30
提交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2开标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10-17 前(北京时间)
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单位名称 临高县水务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98-28284271
采购人地址 临高县临城镇解放路23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海府一横路美舍大厦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79105
项目联系人 袁工 电话 0898-65379105
详细信息
    

资格预审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PPP项目(项目编号:HSZ-2022-08),经临高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并由授权实施机构临高县水务局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授权主体:临高县人民政府

2.2项目实施机构:临高县水务局

2.3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项目编号:HSZ-2022-08

2.5项目名称: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PPP项目

2.6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临高县城

项目服务范围:拟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开展临城水厂(扩建)、县城配水管网、滨海片区配水管网、南部水厂、北部配水管网、南部配水管网等工程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2)采购内容:

服务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方式

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PPP项目

1项

110027.44

公开招标

 

(3)服务期限:合作期限设为 30 年(含建设期 2 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5)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拟扩建临城水厂,扩建规模为5万m3/d(近期扩建后规模为8m3/d),新建南部水厂,近期供水规模为2万m3/d;并建设完善配套供水管网。

(6)项目运营内容

本项目运营内容为依托本项目新建及改扩建的临城水厂、南部水厂、配水管网以及临高县存量的村镇供水设施及管网,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为临高县提供供水服务,并对与本项目相关的供水设施及管网进行运营养护(详见运营期产出)。

2.7项目产出说明

建设期产出

1.临城水厂(扩建)

(1)对临城水厂现状3.0万吨/日净水设施进行改造完善,扩建规模5.0万吨/日;

(2)配套原水输水管道DN800球墨铸铁管长约2.65km;

2.南部水厂

(1)新建供水规模为2.0万吨/日净水厂一座;

(2)新建取水泵站一座,规模为2.0万吨/日,配套原水输水管道DN500球墨铸铁管长约4.431km;

3.县城配水管网

(1)县城新老城区配水管网提升改造,新老城区净水厂出厂水主干管DN300~DN1000球墨铸铁管长约16.74km,供水管道改造管径DN150~DN10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和钢管)长约11.91km;

(2)新建县城配水支管管径DN150~DN300mm(管材为球墨铸铁管)总长度为18.566km;各自然村配水支管管径de63~de160(管材为PE管)总长度为84.084km。

4.滨海片区配水管网

新建至各自然村配水支管管径de63~DN2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PE管)总长度为45.896km。

5.北部配水管网

(1)新建净水厂至东英镇出水主干管DN400球墨铸铁管长约8.97km,净水厂至调楼镇出水主干管DN500球墨铸铁管长约18.48km,净水厂至波莲镇出水主干管DN600球墨铸铁管长约4.83km,净水厂至新盈镇出水主干管DN600球墨铸铁管长约19.53km,净水厂至博厚镇出水主干管DN400球墨铸铁管长约5.88km;

(2)新建及改建周边乡镇至各村口配水支管管径de63~DN3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PE管)总长度为242.39km。

(3)东英镇和调楼镇新建加压泵站两座,东英泵站规模4200吨/日、H=15m(一用一备)。

6.南部配水管网

(1)新建净水厂出水主干管,管径DN600球墨铸铁管长约0.53km;

(2)新建净水厂至加来镇(农场)出水主干管DN400~DN600球墨铸铁管长约16.317km,净水厂至多文镇(农场)出水主干管DN600球墨铸铁管长约11.508km,净水厂至皇桐镇出水主干管DN300球墨铸铁管长约17.976km,净水厂至南宝镇出水主干管DN300球墨铸铁管长约7.602km,净水厂至和舍镇出水主干管DN350球墨铸铁管长约9.072km,净水厂至龙波墟出水主干管DN300球墨铸铁管长约23.058km;

(3)新建及改造周边乡镇至各村口配水支管管径de110~DN3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PE管)总长度为309.73km。

(4)新建中途加压泵站共一座,位于加来镇(农场)和多文镇(农场),加来泵站规模13000吨/日、H=50m(一用一备),多文泵站规模1100吨/日、H=20m(一用一备)。

运营期产出

1.产出内容:依托本项目新建及改扩建的临城水厂、南部水厂、配水管网以及临高县存量的村镇供水设施及管网,在特许经营范围内为临高县提供供水服务,并对与本项目相关的供水设施及管网进行运营养护。具体包括:

(1)供水服务包括自来水的生产、运输、销售;新建小区供水管道的接通与安装;水表安装;投诉处理等服务内容。

(2)运营养护内容包括水质监测,供水设施维护,供水设备维护,自动化系统维护和安全运营维护等工作。

水质监测:供水厂应设立水质化验室,并应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还应负责检验原水、净化工序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

供水设施维护:项目公司应对取水口设施,原(净)水输水管线,预处理设施,投药设施,沉淀、澄清设施,净水池、清水池等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消毒设施等供水设施提供运营维护工作。维护工作应包含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工作:日常保养应检查供水设施运行状况,使设备、环境卫生清洁,传动部件按规定润滑;定期维护应对设施进行检查(包括巡检),对异常情况及时检修或安排计划检修。

供水设备维护:项目公司应对水泵,电动机,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装置等供水设备提供维护工作。维护工作应包含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工作:供水设备日常保养应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保养和清扫灰尘。供水设备定期维护应由维修人员负责,并应每年定期进行专业性的检查、清扫、维修、测试。

自动化系统维护:项目公司应对控制室,现场监控站,不间断电源及蓄电池,视频系统等自动化系统提供维护工作。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的运行管理制度,保持自动化系统、设备完好与正常使用,保证机房和周围环境的整齐清洁。自动化系统的专责人员应定期对自动化系统和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测试和记录,定期核对自动化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安全运营维护:项目公司负责水质安全保障,制水生产工艺安全,氯气、氨气、氧气及臭氧使用安全,二氧化氯及次氯酸钠使用安全和电气安全等工作。

2.产出标准:项目公司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用水卫生标准,需满足《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相关规定,供水设施养护标准需满足《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2009)、《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2013)、《城镇供水服务》(GB/T32063-2015)、《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等规定。

3.产出数量:在项目设计范围内,供水量以满足特许经营范围内居民和非居民企业的生活生产需要为基础。

移交产出

项目合作期满或者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后,项目公司需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县水务局或政府指定机构,包括并不限于:

1、项目范围内的供水设施设备及管网等资产;

2、项目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零部件、备品备件、运维车辆等;

3、运营和维护供水设施所要求的所有技术和技术规程等无形资产。

4、在用的各类管理章程和运营手册包括专有技术、生产档案、技术档案、文秘档案、图书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和其他资料。

5、土地使用权及与供水管网有关的其他权利。

项目总投资: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本项目总投资为 110027.4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88339.95万元(包含设备费4907.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3594.65万元(含建设用地费 3186.47 万元),预备费为 7899.85万元,流动资金为192.99万元。

 

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1

工程费用

88339.95

2

工程其他费用

13594.65

3

预备费

7899.85

4

流动资金

192.99

5

总投资

110027.44

资本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本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参照《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计算资本金基数的总投资核定时以经批准的可研估算总投资为准。

本项目设置资本金为22000万元,资本金比例约为修正调整后总投资的20.57%,若因政策等原因项目投资规模减少,则项目公司资本金和注册资本金金额不变,若项目社会资本投资规模增加,则项目公司资本金和注册资本金金额同步增加。

融资

本项目社会资本融资比例约为修正调整后总投资的79.43%,融资金额=修正调整总投资-资本金+建设期利息,约为84927.3万元。本项目建设期有望获取海南省十四五规划专项建设资金3亿元,届时根据资金实际落实情况调整水费单价。项目融资风险应当主要由社会资本承担,如果项目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项目融资义务,中标社会资本应采取有效措施完成资金筹措,避免造成项目资金链中断。融资相关要求:

1.经政府方同意,项目公司可以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将其在《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预期收益权设置质押或以其它方式设置担保权益;

2.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通过任何形式为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

3.政府方对项目公司融资不提供任何担保或承诺。

特许经营期限

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文件的规定,项目合作期限的设定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政府所需要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期间;项目资产的经济生命周期以及重要的整修时点;项目资产的技术生命周期;项目的投资回收期;项目设计和建设期间的长短;财政承受能力;现行法律法规关于项目合作期限的规定等。

本项目设定特许经营期为30年,包括:建设期2年,经营期28年。该合作周期的设定基于如下理由:

1.本项目总投资规模较大,根据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项目投资规模达到106927.3万元,若项目合作周期太短,则政府每年财政支付压力较大,且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函〔2016〕47号)的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的合作期限原则上不应低于10年。

2.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

为了缓解每年政府的支付压力,方案推荐将经营期设置为28年。

投融资结构

项目经批复的可研总估算投资110027.44万元,根据本项目运作模式,修正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为106927.3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投融资结构表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重

资金来源

注册资本金

22000.00

20.57%

融资金额

84927.30

79.43%

投资

工程费用(下浮8%)

81272.75

76.0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594.65

12.71%

预备费

7899.85

7.39%

流动资金

192.99

0.18%

建设期利息1年(4.9%)

3967.05

3.71%

合计

106927.30

100.00%

 

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依法独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2000万元,全部由社会资本货币资金出资,社会资本出资不能为债务性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

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解决。融资资金到位时间应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但最迟不得晚于本项目建设期满一年。项目公司在取得政府方书面同意后可通过经营权或依经营权享有的收益权向提供融资的合法债权人按程序提供质押担保,中标社会资本对融资不足部分承担补足义务;所融资金应用于本项目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未经政府书面同意,项目公司不得将项目资产、设施、设备转让和抵押。

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指项目公司取得投资回报的收益来源。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PPP项目回报机制包括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三种方式。本项目为经营性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通过提供供水及配套服务获得水费收入。但在售水量不足的情况下,项目经营收益不足以覆盖社会资本投资及合理回报,缺口部分需由政府进行补贴,因此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运作方式:BOT+委托运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度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提供发布公告后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2申请人需具备的资质要求:

(1)单一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方成员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单一申请人或联合体中设计方成员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单一申请人或联合体中勘察方成员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4)单一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测量方成员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申请人(或至少有一名联合体成员)具备三年以上的供水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投资建设和持续运营过一个三年以上(含三年;不包括建设期)的10万吨/天以上的供水类项目(以PPP、BOT、特许经营等方式实施的项目业绩均可;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业绩可视作投标人的业绩)。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申请,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名;

(2)联合体中的单一成员须满足“业绩要求”项;

(3)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成员需满足“施工资质要求”项;

(4)联合体中的设计、勘察、测量方成员需满足“设计、勘察、测量资质要求”项。
  (5)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主体要求”项;

(6)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划分好双方权利义务;

(7)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及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方,牵头方在联合体成员中持股比例需超过51%;明确联合体各方就本项目投标事宜承担连带责任;

(8)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3.5其他条件:

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和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6其他要求: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作为单一申请人或者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申请人应提供申请人股东结构证明的工商登记备案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股东结构证明的工商登记备案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合格社会资本的确认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书面的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6. 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2年9月20日08:30时起至2022年9月27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

6.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和方式:申请人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点击[报名],查看[已报名项目],显示已报名相关信息即表示报名成功。凡有意向的申请人,必须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http://zw.hainan.gov.cn /ggzy/)中注册并备案通过。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10  17 830,申请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2开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公布。有关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资格预审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高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临高县临城镇解放路23号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898-28284271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文联路6号32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898-65379105


附件:
资审文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