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省五指山市昌化江上游滨河雨林生态修复(南圣至通什段)综合治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ZZRX-ZB2022-0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万元) | 59133.55 |
最高限价(万元) | 59133.550000 | ||
采购需求 |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海南省五指山市。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由 2 个子项目组成,具体为:
①昌化江上游滨河雨林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南圣镇—通什镇段)(下文简称“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位于五指山市,河道为五指山市主要防洪排涝通道;工程治理范围为南圣河干流及阿陀岭溪、太平溪两条支流城区段,总面积约为 190ha,治理总长度为16.118km,如图 2。
通什水(南圣河)治理起点为草头桥,终点为春雷电站,治理长度15.208km;横向设计范围以河道两侧管理范围为边界,红线宽度 80—300m,设计红线范围面积188.03万m²。
阿陀岭溪治理范围从五指山市中医院至南圣河河口,治理总长度为 0.64km。横向设计红线宽度 9—21m,设计红线范围面积 8930.27m²。
太平溪治理范围从三月三大道跨河桥至南圣河河口,治理总长度为0.27km。横向设计红线宽度约 25m,设计红线范围面积 7039.72m²。
②五指山中心城区南圣河(昌化江上游)污水主管网改造工 程(下文简称“污水主管网改造工程”)。本工程主要对五指山市中心城区南圣河污水主管网进行改造,改造范围为什曼桥-污水处理厂 段,改造涉及的管道总长度约 8.60km,其中新建污水总管 4.82km,对保留利用污水总管进行修复,总长度 3.80km;并将沿线污水支管 接入新建污水主管,同时对沿线雨污混接雨水排放口实施初雨截流,截流污水纳入污水主管,经污水主管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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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1、财务状况要求:最近连续三年(指2019~2021年度)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或者承担项目能力的状态。 2、投融资能力要求:投资能力不低于9908.15万元;融资能力不低于49540.75万元。(按照项目具体指标数据测算) 3、近5年(2017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的类似生态修复类PPP项目建设或投融资的业绩。 4、商业信誉要求: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水运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申请人拟自行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还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特定要求: 7、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高于三家。 8、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参股项目公司。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10、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11、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投标。 |
时间 | 2022-06-20 至 2022-06-27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由资格预审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声明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组成,文件格式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制作并装订成册。 |
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有限数量制,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申请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5名通过资格预审。 |
供应商挑选方法 |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 ||
抽取供应商数量 |
提交截止时间 | 2022-07-12 08:30 | ||
提交地点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2开标室 |
资格预审日期 |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07-12 前(北京时间)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五指山市水务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889662895 |
采购人地址 | 海南省五指山市通什镇海榆北路35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国瑞大厦C座(东塔)705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586502 |
项目联系人 | 李天申 | 电话 | 13699145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