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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来源: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2 16:50
项目概况
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12-24 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 项目编号 0773-2141GNHIFWGK356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396949.89
最高限价(万元) 396949.89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0773-2141GNHIFWGK3561

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

预算金额: 9007169200.00

最高限价:

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0773-2141GNHIFWGK3561): 3969498900.0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授权主体:文昌市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编号:0773-2141GNHIFWGK3561

5.项目名称: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6.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

项目服务范围: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管廊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2)采购内容:

服务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方式

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1项

396949.89

公开招标

 

(3)服务期限:合作期限设为30年(含建设期4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5)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市政道路11条,长度总计约24683m,中桥8座,总长381.6m,管廊长度约25247m;社会停车场9处,占地面积75132㎡,汽车站1座,建筑面积28191㎡,新能源充电桩8000个,市级公园3座,占地面积261600㎡,区级公园3座(曲水公园、星河公园、文化公园);休闲广场3处,占地面积约11251㎡,交通沿线广告牌500处,面积约为20000㎡,河道清理面积约87000㎡。

项目总投资:根据纳入调整后PPP财务测算的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为396949.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55586.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78652.46万元(含征地拆迁费59156.90万元),预备费为26739.11万元,建设期利息为33971.9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2000.00万元。

运作方式:BOT

项目融资方案:本项目资本金将设为880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2.17%;其中,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比例为90%:10%,即分别出资79200万元及8800万元。项目注册资本设为300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除股权投资外,本项目剩余建设资金需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期利息纳入项目动态总投。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不应高于80%(≤80%)

合同履行期限 合作期限设为30年(含建设期4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是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应满足资格要求相应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允许施工方最多一家;联合体中牵头方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壹级或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的主要分工、权利和义务;中标后联合体中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申请;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同一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和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申请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存续有效的独立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提供查询结果的截图)。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3.4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2019年1月1日至今,无因串标、围标行为被主管部门通报、处罚,且全国范围因违法分包、转包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问题被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等。(需提供承诺函,日期以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公示日期为准)。 3.5申请人需具备的资质要求:(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需具有勘察岩土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4)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 2021-12-02 至 2021-12-09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网上购买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 资格预审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 (4) 基本情况表; (5) 组织机构图;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申请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存续有效的独立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1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 (12)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2019年1月1日至今,无因串标、围标行为被主管部门通报、处罚,且全国范围因违法分包、转包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问题被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等; (13)资质证书; (14)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和说明.(具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书面的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具体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供应商来源
供应商挑选方法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抽取供应商数量
七、申请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 2021-12-24 08:30
提交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12-24 前(北京时间)
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单位名称 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98-63330856
采购人地址 文昌市文城镇市委市政府西副楼二楼
代理机构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2-601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556335
项目联系人 赵曼 电话 0898-68556335
详细信息
    

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0773-2141GNHIFWGK3561

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

预算金额: 9007169200.00

最高限价:

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0773-2141GNHIFWGK3561): 3969498900.0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授权主体:文昌市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编号:0773-2141GNHIFWGK3561

5.项目名称: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6.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

项目服务范围: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管廊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2)采购内容:

服务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方式

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1项

396949.89

公开招标

 

 

(3)服务期限:合作期限设为30年(含建设期4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5)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市政道路11条,长度总计约24683m,中桥8座,总长381.6m,管廊长度约25247m;社会停车场9处,占地面积75132㎡,汽车站1座,建筑面积28191㎡,新能源充电桩8000个,市级公园3座,占地面积261600㎡,区级公园3座(曲水公园、星河公园、文化公园);休闲广场3处,占地面积约11251㎡,交通沿线广告牌500处,面积约为20000㎡,河道清理面积约87000㎡。

项目总投资:根据纳入调整后PPP财务测算的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为396949.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55586.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78652.46万元(含征地拆迁费59156.90万元),预备费为26739.11万元,建设期利息为33971.9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2000.00万元。

运作方式:BOT

项目融资方案:本项目资本金将设为880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2.17%;其中,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比例为90%:10%,即分别出资79200万元及8800万元。项目注册资本设为300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除股权投资外,本项目剩余建设资金需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期利息纳入项目动态总投。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不应高于80%(≤80%)

 

合同履行期限:

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0773-2141GNHIFWGK3561): 合作期限设为30年(含建设期4年)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文昌市航天大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是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应满足资格要求相应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允许施工方最多一家;联合体中牵头方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壹级或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的主要分工、权利和义务;中标后联合体中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申请;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同一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和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申请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存续有效的独立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提供查询结果的截图)。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3.4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2019年1月1日至今,无因串标、围标行为被主管部门通报、处罚,且全国范围因违法分包、转包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问题被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等。(需提供承诺函,日期以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公示日期为准)。 3.5申请人需具备的资质要求:(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需具有勘察岩土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4)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2日16时50分至2021年12月0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网上免费自行下载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 资格预审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 (4) 基本情况表; (5) 组织机构图;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申请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存续有效的独立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1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 (12)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2019年1月1日至今,无因串标、围标行为被主管部门通报、处罚,且全国范围因违法分包、转包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问题被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等; (13)资质证书; (14)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和说明.(具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书面的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具体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12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 2021年12月24日08时30分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文昌市文城镇市委市政府西副楼二楼

联系方式:0898-63330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联系方式:15248929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曼

电话: 0898-68556335

 


附件:
资格预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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