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XY2016-016 |
项目名称 | 保亭县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食堂配套设备采购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海南裕富宝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59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三号公路20号 |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评审专家名单 | 于挽平、戴建华、姜宾 |
收费标准 | null |
收费金额(万元) | 0.0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杨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8503448 |
采购单位名称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08905051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65861277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6号2号楼702;海口市国贸北路德派斯大厦C座21楼 |
附件 |
保亭县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食堂配套设备采购中标公示
保亭县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食堂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ZXY2016-016)于2016年08月02日下午15时30分进行了公开招标,已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和有关法规要求完成开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推荐:
第一中标候选人: 海南裕富宝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中标价格:590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海口雷洛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中标价格:5995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海口百年万通实业有限公司,中标价格:60000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 于挽平、戴建华、姜宾
公示期:2016年08月03日至2016年08月09日,如有质疑(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电 话:18608905051
招标代理: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贸北路德派斯大厦C座
电 话:0898-6850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