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公告

三沙市生态环境局-银屿、晋卿岛和羚羊礁环境承载力评价-中标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万有招投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7 08: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WY-2023-002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银屿、晋卿岛和羚羊礁环境承载力评价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标金额(万元) 259.5
中标供应商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

服务类

名称:银屿、晋卿岛和羚羊礁环境承载力评价

服务范围: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对银屿、晋卿岛和羚羊礁开展环境承载力评价,形成岛礁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为三沙市岛礁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环境管理策略制定、岛礁开发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支撑(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对银屿、晋卿岛和羚羊礁开展环境承载力评价,形成岛礁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为三沙市岛礁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环境管理策略制定、岛礁开发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支撑(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对银屿、晋卿岛和羚羊礁开展环境承载力评价,形成岛礁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为三沙市岛礁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环境管理策略制定、岛礁开发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支撑(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名单 王海民、周鹏、王广袤、黎艳红、朱迎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收费金额(万元) 2.6966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 林沟 项目联系电话 18889351018
采购单位名称 三沙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55632699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万有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32691992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西路167-1号金海大厦1006-2房
十、附件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NWY-2023-002

二、项目名称:银屿、晋卿岛和羚羊礁环境承载力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 2595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银屿、晋卿岛和羚羊礁环境承载力评价

服务范围: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对银屿、晋卿岛和羚羊礁开展环境承载力评价,形成岛礁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为三沙市岛礁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环境管理策略制定、岛礁开发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支撑(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对银屿、晋卿岛和羚羊礁开展环境承载力评价,形成岛礁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为三沙市岛礁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环境管理策略制定、岛礁开发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支撑(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对银屿、晋卿岛和羚羊礁开展环境承载力评价,形成岛礁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为三沙市岛礁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环境管理策略制定、岛礁开发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支撑(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海民、周鹏、王广袤、黎艳红、朱迎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贰万陆仟玖佰陆拾陆元整(2696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三沙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  

联系方式: 13955632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海南万有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西路167-1号金海大厦1006-2房

联系方式: 18889351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女士

电   话: 18889351018 

十、附件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