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平镇南坵村和黎明村垃圾分类试点升级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05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中平镇南坵村和黎明村垃圾分类试点升级项目 -询价公告
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平镇人民政府 委托,对 中平镇南坵村和黎明村垃圾分类试点升级项目 进行国内 询价 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中平镇南坵村和黎明村垃圾分类试点升级项目
2、项目登记号: HNGP-FJC-2021-5898
3、项目编号: SJC2021-48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 634700.00元
6、采购需求:
中平镇南坵村和黎明村垃圾分类试点升级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7、项目实施地点: 用户指定地点。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
9、付款方式: 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付款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否
10、是否进口产品: 否
11、是否备案: 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否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5、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截图(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或打印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以本项目公告后至投标截止期间; 6、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提交询价保证金;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中平镇南坵村和黎明村垃圾分类试点升级项目:否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 2021年11月01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至 2021年11月04日17时30分 ,从 海南省海口市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A座2201室 获取采购文件。
中平镇南坵村和黎明村垃圾分类试点升级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5日10时00分 ;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 场递交)
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验):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期五险明细、刻章许可证。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自 2021年11月01日18时30分 至 2021年11月04日17时3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1年11月05日10时00分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平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平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A座2201室 |
联系人: |
张汉山 |
联系人: |
翟庆丰 |
电话: |
0898-86388373 |
电话: |
0898-6852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