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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XY2016-212)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6-07-27 09:45
项目概况
审判执行信息公告屏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6-08-0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审判执行信息公告屏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HXY2016-212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64.9668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审判执行信息公告屏建设项目

2、用途:工作需要

3、采购预算:649668.00元

4、数量:一批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任意3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4、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在采购清单中的LED大屏幕显示屏设备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本地设有分公司作为常驻技术、服务支持机构(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6-07-27 至 2016-07-29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
售价(元) 100.0
方式 现场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6-08-0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
五、开启
审查时间 2016-08-02 09:00 审查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27710399
采购单位地址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28224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1102室
项目联系人 苏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328224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受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拟对审判执行信息公告屏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XY2016-212)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询价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采购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预算、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审判执行信息公告屏建设项目

2、用途:工作需要

3、采购预算:649668.00元

4、数量:一批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任意3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4、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在采购清单中的LED大屏幕显示屏设备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本地设有分公司作为常驻技术、服务支持机构(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7月2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

3、售价:人民币1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现公司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6年8月2日8:45至9: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16年8月2日9: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电 话:0898-27710399

联系人:李先生

 

代理机构: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

电 话:0898-65328224

传 真:0898-65328214

联系人:苏先生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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