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白沙县2018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教辅图书采购工程 | 项目编号 | HNZH-2018-166 |
联 系 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898-66557609 |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
白沙县 | 预算金额 (万元) |
48.7859 |
项目概况 | /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27711995 |
采购人地址 | 白沙黎族自治县 | ||
代理机构 | 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16-3号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6557609 |
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白沙县2018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教辅图书采购工程-单一来源论证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项目名称:白沙县2018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教辅图书采购工程
采购内容:采购2018年中小学校教辅图书
二、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应从《推荐目录》中选择一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由学生自愿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荐《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白沙教育局2018年初预算,依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海南省财厅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海南省2016年秋季学期-2019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目录>的通知》(琼教基【2016年】98号)文件,我局拟从2018年教辅图书和助学读物经费用于采购推荐目录内的2018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教辅材料。
2.白沙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在海南省内开展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拥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以及《关于印发<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琼财采[2009]1146号)的相关规定等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到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我单位拟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白沙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中路22号
五、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专家1意见:
姓名:贾艳,单位名称:海南12355平台。
根据采购单位需求,依据琼教基【2016】98号文件规定;根据国家教委,新闻出版署发布的普通中小学教材出版管理规定,根据琼财采【2018】91号文件,第四条的第二款和第十五款的规定,故建议白沙县2018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专家2意见:
姓名:陈平殿,单位名称:海南师范大学。
根据琼教基【2016】9号规定:“我省评议推荐的总小学教辅材料经由我省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根据国家教委,新闻出版署关于发布《普通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管理规定》的通知,该规定的第七条“中小学教材内新华书店统一征订和发行”。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的规定,建议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要求组织采购2018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教辅材料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
专家3意见:
姓名:赵郁怡,单位名称:退休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审计厅(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国家教委新闻出版署关于发布《普通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里规定的通知第二条,第七条及海南省教育厅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2016年秋节学期-2019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结合采购申请,建议白沙县2018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采购项目(HNZH-2018-166)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公示期限: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白沙黎族自治县 联系人:符老师
联系电话:27711995
2招标代理: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16-3号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0898-66557609 0898-66557605。
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