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17年医疗设备(呼吸机等) | 项目编号 | HZ2017-516 |
联 系 人 | 白蕾 | 联系电话 | 0898-68500116、68500660 |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
陵水县 | 预算金额 (万元) |
470.205 |
项目概况 | 现针对以下内容作出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5页“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的第五点“项目相关要求”有两个交货期,以第一个“1、交货期:国产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进口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为准;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5页“无重大违纪声明函”内的“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应为“2017年医疗设备(呼吸机等)”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6页“技术、商务评分表”第3项分值 前后不一致,以“满分”项为准,应为:“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及分值 满分 3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在2014年以来同类项目案例,每个得2分,最高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0 ”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98-83300008 |
采购人地址 | 陵水县椰林镇林文路220号 | ||
代理机构 |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0660 |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HZ2017-516)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受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我公司就2017年医疗设备(呼吸机等)(项目编号:HZ2017-516)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针对以下内容作出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5页“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的第五点“项目相关要求”有两个交货期,以第一个“1、交货期:国产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进口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为准;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5页“无重大违纪声明函”内的“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应为“2017年医疗设备(呼吸机等)”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6页“技术、商务评分表”第3项分值
前后不一致,以“满分”项为准,应为:“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及分值 |
满分 |
3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在2014年以来同类项目案例,每个得2分,最高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10 |
”
特此澄清!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