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警服 | 项目编号 | HZ2018-371 |
联 系 人 | 李小姐 | 联系电话 | 0898-68500116、68500660 |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
省本级 | 预算金额 (万元) |
2065.032106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35页技术、商务评分表(A、B包)第8项“投标人实力及信誉”的第一条评分标准应为: “1)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证得2分,满分4分。” 原招标文件第36页技术、商务评分表(C、D、F、G、H、I、J包)第9项“投标人资质”的第一条评分标准应为: “1.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证得2分,满分4分。” 原招标文件第37页技术、商务评分表(E包)第9项“投标人资质”的第一条评分标准应为: “1.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证得2分,满分4分。”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海南省公安厅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98-68836319 |
采购人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 | ||
代理机构 |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0660 |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HZ2018-371)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受海南省公安厅的委托,我公司警服(项目编号:HZ2018-371)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35页技术、商务评分表(A、B包)第8项“投标人实力及信誉”的第一条评分标准应为:
“1)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证得2分,满分4分。”
原招标文件第36页技术、商务评分表(C、D、F、G、H、I、J包)第9项“投标人资质”的第一条评分标准应为:
“1.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证得2分,满分4分。”
原招标文件第37页技术、商务评分表(E包)第9项“投标人资质”的第一条评分标准应为:
“1.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证得2分,满分4分。”
特此澄清!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