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无 |
联 系 人 | 吴工 | 联系电话 | 18889622583 |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
龙华区 | 预算金额 (万元) |
0.0 |
项目概况 | 详见正文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周主任:18907680766 |
采购人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龙华金园办公区207室 | ||
代理机构 | 海南众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7号正业广场正业阁19-20层1908房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982789 |
用户需求书
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前身是1991年3月设立的新华区司法局,2003年1月改为现名。内设办公室、法律援助处、基层股、法治宣传股等职能部门;下辖副科级基层司法所11个。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海府〔2016〕156号)和《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通知》(琼司通〔2017〕95号)的要求,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拟租用场地建设海口市龙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
海口市龙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拟进行竞争性磋商,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租赁场地,遴选出一块符合项目建设需求的场地。
场地需求:
1.满足临街、一层、独立,方便群众往来的标准。
2.建筑面积400平方米—700平方米之间。
3.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抵押;消防等各项验收合格。
4.在海口市龙华区辖区内,离龙华金园办公区近的可优先考虑。
5.场地干净、装修费用较低、停车位充足、物业管理到位、周边环境良好。
6.中标后签约壹年,期满后续签。续签时双方再重新约定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等。如遇其他自然或者客观因素造成不能续约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诚邀有意向开展此项工作且具备相关条件的单位到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了解和咨询相关情况。咨询时间: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2日。单位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龙华金园办公区207室。联系电话:周主任1890768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