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保亭县保城镇番文村委会毛弄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项目编号 | 陕瑞招字[HN20171101]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117.241562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2.1、谈判项目:保亭县保城镇番文村委会毛弄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毛弄村 2.3、建设规模:建设人工湿地1座;配套建设污水收集主管网908米、污水收集支管1313米、污水检查井76座、出水口1个、化粪池15个、混凝土道路破坏并恢复;同时,新建环保宣传栏1座。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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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的声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17-11-20 至 2017-11-22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93号B座209房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截止时间 | 2017-11-24 10: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
开启时间 | 2017-11-24 10:00 | 开启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83668460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812264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93号B座209房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83668460 |
延期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谈判工作的支持,现将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原为:2017年11月23日8:30时,
现更改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10:00时,地点不变。
本澄清文件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竞争性谈判有冲突,以本澄清文件为准,其他有关问题,请认真阅读和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1月21日
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保亭县保城镇番文村委会毛弄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或制造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1. 项目编号:陕瑞招字[HN20171101]
2. 项目概况:
2.1、谈判项目:保亭县保城镇番文村委会毛弄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毛弄村
2.3、建设规模:建设人工湿地1座;配套建设污水收集主管网908米、污水收集支管1313米、污水检查井76座、出水口1个、化粪池15个、混凝土道路破坏并恢复;同时,新建环保宣传栏1座。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的声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标书时间: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93号B座209房。
4.3、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人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4.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和地点
5.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08: 30 时(北京时间)。
5.2、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5.3、谈判时间:2017年11月23日08: 30 时(北京时间)。
5.4、谈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5.5、公告发布媒介:公告、谈判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 其他
采购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93号国托公寓B座209房
联系人:刘先生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898-83668460 联系电话:0898-65812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