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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置安装两部新电梯 -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25 17:38
项目概况
购置安装两部新电梯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公告”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7-08-3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购置安装两部新电梯 项目编号 HKGP-2017-0023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56.0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电梯

2台

详细技术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1经营范围需具有电梯安装内容; 2.2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3现场施工人员需具有电梯机械安装维修资格证书和电梯电气安装维修资格证书; 2.4为了保障售后服务,非本地供应商应在海南设置售后服务点,该售后服务点应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7-08-25 至 2017-08-31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公告”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7-08-3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7-08-31 09:00 开启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警官 0898-66555608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9号交警办公楼
代理机构名称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
项目联系人 林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555608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购置安装两部新电梯采购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购置安装两部新电梯(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购置安装两部新电梯                  

2、项目编号:HKGP-2017-0023                     

3、采购预算:56万元              

4、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电梯

2台

详细技术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5、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支付预付款后30日内交货,电梯货到后20日内完成竣工及质监局验收(欢迎缩短工期)。                

7、付款方式: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成交金额的30%

   第二期:采购人在约定的交货期届满前10日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十(50%)的提货款,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付款后3日内将设备运达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施工。

   第三期: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通过质监局验收合格后7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成交金额的15%。

  第四期: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依供应商申请无息退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1经营范围需具有电梯安装内容;

2.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3现场施工人员需具有电梯机械安装维修资格证书和电梯电气安装维修资格证书;

2.4为了保障售后服务,非本地供应商应在海南设置售后服务点,该售后服务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确认投标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查看采购公告及下载采购文件。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公告”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2、市场主体登记。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交易平台”专栏,按照要求登记信息,已经在海南省或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

3、确认投标并获取保证金账号。提交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交易系统选择“我要投标”,提交确认投标申请,获取保证金账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认投标申请同时获取保证金账号者,视同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海口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kou.gov.cn)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2、采购文件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及确认投标获取保证金账户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确认投标获取保证金账户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17年8月28日零时起至8月 30日24时止。

七、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9号交警办公楼       

项目联系人:林警官          

联 系方 式:0898-66555608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        

邮政编码:570311

采购文件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0898- 65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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