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SXRCHN-2017-005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72.0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 数量、规格:详见标书第三章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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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时间 | 2017-04-20 至 2017-04-24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号世纪港大厦C座1401室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200.0 |
截止时间 | 2017-04-26 15: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号世纪港大厦C座1401室 |
开启时间 | 2017-04-26 15:00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号世纪港大厦C座1401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28831281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沙地路8 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201016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北区1-5号1603室 | ||
项目联系人 | 范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28831281 |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服务年限(年)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 |
72.00 |
1.0 |
1 |
1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自有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领取文件时间为2017年04月20日至2017年0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有意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2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领取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三)领取文件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号世纪港大厦C座1401室(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四)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及供应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实施“三证合一”地区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查验,谈判文件电子版本发至购买人的邮箱)
(五)谈判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号世纪港大厦C座1401室(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 26 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
(七)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八)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4月 26 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章,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谈判当天下午15:00前。
1.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大道支行
账 号:46050100253700000037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等。
3.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咨询电话:0898-65201016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二)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沙地路8 号
联 系 人: 范先生
电 话:0898-28831281
代理机构: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号世纪港大厦C座1401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898-65201016
传 真:0898-6530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