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提升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ZB2022-0410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万元) | 896.84 |
最高限价(万元) | 896.840000 | ||
采购需求 | 项目编号:ZB2022-0410 项目名称:提升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 896.84万元 最高限价: 896.84万元 采购需求:一批不分包,文昌市提升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设备项目,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5 天内交付快检设备, 10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项目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下载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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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5 天内交付快检设备, 10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1.2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至今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5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6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7信用查询情况: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如投标人不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或系统备案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资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所投产品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凭证(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无需提供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时间 | 2022-04-12 至 2022-04-14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现场或邮件报名获取)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0.0 |
截止时间 | 2022-04-15 14:3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1 |
开启时间 | 2022-04-15 14:30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1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7.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海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7.3.疫情防控事宜: (1)参加开标会议人员须满足海南省疫情防控要求,在3月28日以来没有三亚旅居史,和14天内没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涉疫地区(可登陆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最新名单)。 (2)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当提前做好满足要求的核酸报告等相关准备,不明事宜可以电话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单位名称 | 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3237762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文昌市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525258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 | ||
项目联系人 | 黄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8525258 |
项目概况
提升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现场或邮件登记)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B2022-0410
项目名称:提升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 896.84万元
最高限价: 896.84万元
采购需求:一批不分包,文昌市提升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设备项目,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5 天内交付快检设备, 10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项目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1.2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至今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5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6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7信用查询情况: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如投标人不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或系统备案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资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所投产品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凭证(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无需提供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
方式:现场或邮件报名获取,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到现场提交登记材料的供应商,请发送登记资料至指定邮箱:3171025801@qq.com,需提供登记表(附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上需提供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法人购买提供法人证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各潜在供应商联系0898-68525258黄工,确认报名成功之后,代理机构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于各潜在供应商。
登记费:0元
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1
时间:2022年 4月 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海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7.3.疫情防控事宜:
(1)参加开标会议人员须满足海南省疫情防控要求,在3月28日以来没有三亚旅居史,和14天内没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涉疫地区(可登陆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最新名单)。
(2)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当提前做好满足要求的核酸报告等相关准备,不明事宜可以电话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海南省文昌市
联系方式:陈先生 0898-63237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
联系方式:0898-68525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898-68525258